银行卡|江苏对1991名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

新华社南京10月17日电(采访人员朱国亮)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发布信息,对1991名涉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银行卡并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 。
这是江苏首批因开贩银行卡被公安、人民银行联手惩戒的人员,其名单已于近日公布 。被惩戒人员个人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将暂停5年,且5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 。惩戒期满后,这些人员新开立账户也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核 。
江苏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诈骗案件中,“黑银行卡”是犯罪分子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主要工具 。对这些人员实施金融惩戒,目的在于进一步遏制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行为,进而压降诈骗这类违法犯罪 。
江苏省公安厅还特别提醒,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既害人又害己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银行卡|江苏对1991名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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