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江苏对1991名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新华社


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发布信息 , 对1991名涉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银行卡并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 。

这是江苏首批因开贩银行卡被公安、人民银行联手惩戒的人员 , 其名单已于近日公布 。 被惩戒人员个人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将暂停5年 , 且5年内不得新开立账户 。 惩戒期满后 , 这些人员新开立账户也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核 。
【银行卡■江苏对1991名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的人员实施金融惩戒|新华社】江苏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 在诈骗案件中 , 黑银行卡是犯罪分子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主要工具 。 对这些人员实施金融惩戒 , 目的在于进一步遏制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行为 , 进而压降诈骗这类违法犯罪 。
江苏省公安厅还特别提醒 , 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 , 既害人又害己 。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 情节严重的 , 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