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

19日 ,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 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 , 增加“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 , 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新冠病毒污染物也可造成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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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全文如下: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 , 19日 ,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 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 , 增加“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 , 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新冠病毒污染物也可造成感染”等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要点
一、流行病学特点
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 , 增加“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 , 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
二、病理改变
对肺脏、脾脏、肺门淋巴结和骨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食管、胃和肠黏膜、睾丸等器官和组织从大体解剖和镜下表现分别进行了描述 , 并描述了组织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结果 。
三、临床特点
(一)临床表现 。
增加“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 , 介绍了MIS-C的临床表现 。
(二)实验室检查 。
增加“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IgG抗体在发病1周内阳性率较低”和可能导致假阳性的情形 , 以及何种情况下可通过抗体检测进行诊断等内容 。
四、诊断标准
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依据之一 。
五、临床分型
对成人和儿童重型病例诊断标准进行了适当修改 。
六、增加“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
七、调整了成人和儿童“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八、鉴别诊断
增加“儿童患者出现皮疹、黏膜损害时 , 需与川崎病鉴别” 。
九、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增加“对于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
十、治疗
(一)抗病毒治疗 。
对试用的抗病毒药物做了简要小结 。 某些药物经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但仍未发现经严格“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证明有效的抗病毒药物 。 建议应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 , 并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 。
不推荐单独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 , 不推荐使用羟氯喹或联合使用阿奇霉素 。
α-干扰素、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磷酸氯喹、阿比多尔可继续试用 , 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疗效及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 。 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以上抗病毒药物 。
(二)补充了糖皮质激素治疗适应证(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患者)、剂量及疗程 。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 。
1.呼吸支持:根据PaO2/FiO2分级(200~300 mmHg、150~200 mmHg和<150 mmHg)分别采取不同的呼吸支持措施 , 如鼻导管或面罩吸氧、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和有创机械通气 , 强调要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有无改善 , 如无改善 , 应及时更换呼吸支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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