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宣传拐卖儿童判死刑这种不良信息的人是否应该追究责任(恶意营销的始作俑者)
我个人认为 “拐卖儿童判死刑” 这种言论不属于不良信息我甚至不认为是恶意营销虽然我也不认同这种营销,也不认同 拐卖儿童判死刑 但我认为这还远远没有达到触犯法律法规的地步甚至连负面影响都没有因为这只是大家对人贩子的刑罚发表了各自的看法,然而舆论并没有绑架司法。以目前的消息来看,还没有哪个人贩子因为此次舆论被判处死刑。而“唐慧案”、“药家鑫案”、“彭宇案”等一些案件,才应该追究部分人的责任这个问题感觉和下面这些讨论差不多对于屡教不改的小偷,引进鞭刑进行肉体刑罚如何?对于恶性强奸犯,在被害人和家属无法原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化学阉割?鞭刑和化学阉割只是在讨论范畴,即使撕逼再严重,目前还没有任何小偷和强奸犯受到此惩罚
■网友
拐卖儿童盈利的人,难道不应该下重刑吗?
■网友
与绑架罪类似,如果量刑过重,犯人很容易就撕票了,成人还能反抗,孩子呢?从保护孩子的角度,把拐卖人口跟贩毒一样量刑,后果很严重的,想象毒贩有多穷凶极恶,就明白反对者的出发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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