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男子碾死车库入口醉酒卧倒者 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意外( 二 )


检方称 , 王琦过失致人死亡 , 情节较轻 , 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充分、确实 , 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查询到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 过失致人死亡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取的相关案件资料显示 , 事发后 , 警方曾进行侦查实验 , 分析王琦在事发时的条件下 , 能否看到升降杆下躺着的李世斌 。
《侦查实验笔录》称 , 王琦在案发时空条件下 , 车辆完全转弯、车头提正以后 , 通过前挡风玻璃无法看到地上躺人 , 但在动态通过地下车库入口时 , 通过驾驶室左侧玻璃 , 是能看到地下车库入口升降杆下躺人的情况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悉 , 8月28日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 目前尚未宣判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先后联系湖滨区人民法院、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 试图就该案进行采访 。 法院及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 , 不接受媒体采访 。
家属方
这是一场意外
/ 理由 / 那里是视觉盲区 , 看不到醉酒倒地者
至今 , 王琦已被羁押已一年零二个月 , 他的家属始终认为 , 这是一场意外事件 , 而不是刑事案件 。
“有赔偿责任 , 但绝对不构成犯罪 。 我儿子是在完全不能预见李世斌躺在车库地上的情况之下 , 不慎碾压了他 。 ”9月22日 , 王琦父亲王东兴对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说 。
李少青也说 , 事发时 , 儿子正常驾驶汽车进入小区 , 既没有接打电话 , 也没有听音乐 , 更没有和坐在副驾驶上的她聊天 , 一直集中精力开车 , 在毫不知情、看不见、不能预见的情况下 , 车辆入库时突发颠簸 。
“儿子下车后 , 就闻到强烈的酒味 。 ”李少青说 , 李世斌醉酒倒地后 , 监控视频显示 , 小区过往的居民没有看到 , 在车库入口附近巡视的保安也没有看到 , 她坐在副驾驶位上也没有看到 , “凭什么要求我儿子就一定能看到?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地上有人 。 ”
李少青认为 , 这就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事件 , 不理解警方、检察院为什么一定要办成刑事案件 , “任何人也想不到半夜三更90度直角左拐、下坡后 , 车库栏杆下会躺着个酩酊大醉的人 , 那里就是视觉盲区 。 ”
王东兴补充道 , 事发后 , 为了“证明”此事纯属意外 , 他们自行进行了模拟实验 , 在相似的时空条件下 , 他们将准备好的人体模样草袋放置在李世斌躺卧的地方 , “有十几辆小区回家车辆 , 下地下车库时都从草袋上碾压过去了 。 ”
王东兴认为 , 儿子在这起意外事件中开车不慎碾死了人 , 不应承担刑事后果 , 但家属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 “我们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 对方自己也有过错 , 也应该承担一部分 。 ”
王东兴说 , 事发后至今 , 他们曾多次和李世斌家属间接商谈赔偿问题 , 但因对方不愿意厘清双方的责任 , 商谈始终无果 。
9月23日 , 李世斌家属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我现在就相信法律 , 等着法院判 。 法院没有判决之前 , 我也不说什么 。 ”
律师分析
本案焦点在于
驾驶员能否看到醉酒倒地者
【三门峡市|男子碾死车库入口醉酒卧倒者 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意外】在此前的庭审中 , 王琦驾车在车库入口不慎碾死醉酒男子的行为 , 究竟是“过失致人死亡” , 还是“意外事件” , 成为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 就此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也采访了多位业内知名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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