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留意:3至5月三个月按1%征收增值税

常报全媒体讯 “从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3个月内 , 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由现行的3%增值税率降低到1% 。”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新规一出台 , 我市税务部门就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采访人员日前从市税务局获悉 , 纳税人可以通过关注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直接拨打12366进行咨询 。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 。市税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 , 目前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占比72% 。对这一群体的征收率调整 , 意在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抗风险能力 , 助其渡过难关 。
【「」小规模纳税人留意:3至5月三个月按1%征收增值税】目前 ,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按照营业额×征收率计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新规 , 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3个月内 , 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或者5月份以后的 , 仍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 。
为方便广大小规模纳税人 , 我市税务部门近期还通过“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对此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
(常税轩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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