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失物我国立法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遗失物我国立法是如何规定的
1、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2、遗失物保管: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典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的评价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有哪些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 , 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二、拾得遗失物的特征
(一)遗失物是具体的物 。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 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 。
(二)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比如甲丢了一部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 。
(三)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 。所谓意思占有 , 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 。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 。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 。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 , 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 。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 , 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 。
(四)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 , 如果这只手机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丢手机至找到手机这一段持续期间内,手机处于遗失物的状态 。而这个时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说,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权;但是,除非甲能够通过自身的民事行为找回这只手机,如果这个时候手机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种行为 , 收益也好,处分也好,这只手机对于甲来说 , 自始至终是处于遗失状态的遗失物 。
三、拾得遗失物是善意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是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必须是买了一个无处分权人出卖的物,或者支付对价取得了一个无处分权人转移的债权 。必须支付对价 。
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 , 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 。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失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徊恢?赖?nbsp;, 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 , 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徊恢?赖? ,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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