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徒刑是什么意思,缓期是什么意思是不用坐牢吗( 二 )


所以死缓相当于不会死 。不过现在也有限制减刑制度,就是再怎么立功表现最多也只能减到某个刑期 。
法条:
缓刑: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
死缓: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问题四: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不要坐牢.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 , 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 , 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
问题五:问判刑三年 缓期三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俗称为判三缓三,是指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鉴于悔罪表现较好或者主观恶性不高 。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由当地法院委托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三年 。在这三年期间 , 要服从派出所管教人员的管理教育 。并且不能随便离开所在地区,需要离开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另外还要定期到派出所做思想汇报及近期活动情况 。以便法院和派出所做出服刑考核 。一般情况下,如果表现较好 , 派出所不会为难你 。
问题六: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 , 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考验期的相关规定 , 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年内如果没有违规 , 二年后原判的一年刑罚不再执行,如果违规,从违规之日起收监执行原判的一年刑罚;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 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种 。
问题七:刑法中的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据我了解,刑法中根本没有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
缓刑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在判处刑法时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说不收监执行,在监狱外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监督,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管理部门的规章,且不能发现漏罪或者再犯新罪,如果缓刑期满的话,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否则到监狱执行原判刑罚 。
还有一种是死缓,也就是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的 , 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一下有期徒刑 。这种缓期执行实在监狱内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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