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梦见葬礼猪头棺材鞭炮声是什么意思( 二 )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 , 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 。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 。她脸上有个疤痕 , 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 。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 , 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 , 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 。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 。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 , 但鬼使神差般 , 我就是要和她争 。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 , 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 。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 。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 , 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
感觉其实不错 。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 。都无法想象 。
失败的呐 。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 。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 。人肉嘛,我也懂的 。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 , 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 , 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 , 把他留住 。
前提是:如果不讲 , 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 , 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 , 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 , 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 。当医生跟我说 , 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 , 哭得肝肠寸断 。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 。只求轰轰烈烈 , 爱过无悔 。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 。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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