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携带以下五个证件和证明:1、双方的户口证明;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5、双方的结婚证 。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 , 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以上就是关于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全部内容 , 以及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
推荐阅读
- 港媒曝谢霆锋王菲不领证内幕,需要时谈个恋爱,不需要时各忙各的
- 著名导演陈国星:与女星方舒离婚32年,现在人生状况怎样了?
- 开冷藏车需要什么证
- 已经离婚了如何复婚办证 已经离婚了如何复婚
- 一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 驾驶证转校要办什么手续,驾照考试转异地需要什么费用
- 500万网红金爱罗官宣离婚,远嫁韩国5年未有孩子,离婚原因引热议
- 夫妻离婚诉讼可以再审的,离婚二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 衣帽间需要窗户
- 刘小雅是什么电视剧,婆婆来了小雅离婚是第几集在哪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