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回顾 广西一女婴被男子捡回家,6岁时开始遭受侵犯,时间长达7年( 二 )


但真正让张兰提出离职的直接导火索是2011 年9月一个深夜发生的事情 , 当时张兰已经睡着了 , 谁知张达突然打了电话过来要求其去某酒店接他 。 虽然不愿意但张兰还是硬着头皮去酒店接老板张达回家 。
当时的张达喝多了 , 因此张兰只好在酒店开了间房将老板张达安置进去 。 可没想到等自己想要离开的时候 , 本来酒醉睡着在床上的张达突然起身从后面将张兰抱住 , 并不断地对其说一些不断入目的话语 , 同时还对其上下其手 。
挣脱不掉的张兰就这样被60岁的老头给玷污了 , 不过幸亏张达还保留了一丝人性 , 并未对张兰做出那最后一步 。
第二天张达为了不让张兰报警 , 主动找到了张兰道歉并提出了可以给经济补偿 , 看到态度诚恳的张达给自己鞠躬 , 张兰相信了当晚老板只是一时酒醉 , 因此答应不报警 , 但提出了离职 , 张达也同意了张兰一个月后离职 。
而经过这一次事情后 , 张达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反而认为张兰似乎是一个可以利用金钱腐蚀的女人 。 于是在其心中诞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

2011年10月20晚 , 张达以工作为由将张兰叫到了空无一人的公司 , 而毫不知情的张兰还真的以为是什么工作问题便单身赴约 。 谁料一进入办公室就被这个60岁的老头摁在了桌子上 。
此时的张兰才明白张达的想法 , 害怕的她不断地求饶 , 可此时的张达早已经色欲熏心 , 哪里还听得进去张兰的话呢?于是就这样足以当张兰爷爷的张达将20岁的张兰侵犯了 , 更禽兽的是张达还连续对张兰侵犯了两次 。
事后为了不让张兰报警 , 张达再次提出可以给一大笔钱 , 甚至直接包养她都行 , 但张兰却拒绝了 , 默默地走出办公室后拿出了手机报警 。
事后张达被以QJ罪进行起诉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行为 , 即属于QJ罪 , 而该罪名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张达怎么也想不通 , 之前用金钱解决了的事情为何之后就不行了 。 这件事回顾 内蒙60岁富商惦记20岁女秘书 , 半夜约至公司 , 两次发生关系发生后 , 网友纷纷表示张兰的单纯害了她 , 如果早先直接报警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 。
(《回顾 内蒙59岁富商惦记20岁女秘书 , 半夜约至公司 , 两次发生关系》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 , 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 , 与案无关;原创文章 , 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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