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疫情__衢州哪里有口罩买?( 二 )


Q2:国家防疫政策最新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 , 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 , 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 , 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 , 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 , 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 , 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 , 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疫情防控期间 , 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 , 经劝阻无效;疫情防控期间 , 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 , 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集中隔离结束后 , 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 , 经劝阻无效;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 , 经劝阻无效;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疫情防控期间 , 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 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在疫情防控期间 , 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 , 危害公共安全;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 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 到发热门诊就医 , 经劝阻无效;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 ,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 , 危害公共安全;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 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 , 牟取暴利 ,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疫情防控期间 , 编造虚假疫情信息 , 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 , 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 。
拓展资料:防疫通行证办理流程如下: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APP;
2、在公众号搜索并关注本地宝;
3、发送关键词“通行证” , 获取通行证入口链接;
4、在防疫电子通行证页面处 , 填写手机号及验证码再点击登录免费申领按钮;
5、然后选择添加电子通行证 , 阅读申领须知后点击好的;
6、填写领取人防疫基本信息 , 之后同意协议并选择申领电子通行证即可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Q3:一心移疫——防疫在行动自1月底爆发疫情以来 , 我们部门在公司管理层和人事部门的指导下 , 也非常重视疫情的防御工作 。自1月20日起 , 我们部门组织做好防疫工作 , 而且我们一直在行动 。
1月20日 ,  不明肺炎爆发 , 新型冠状性肺炎疫情尚未明朗时 , 我就第一时间向部门同事转发疫情相关信息 , 同时要求全体同事注意防疫 。
1月21日 ,  从新闻和微信中获知湖北(尤其武汉)疫情严重 , 我们马上对部门同事进行核实 , 确认湖北籍同事 , 以及湖北籍同事是否春节返乡 , 或是否可能与湖北过来的亲戚接触等 。从调查情况看 , 我们部门也就只有3名湖北籍同事计划返乡过春节 , 且只有一位是武汉市的 , 其中2位湖北籍同事 , 一位乘坐飞机中转武汉 , 另外一位不经武汉 。鉴于当时武汉疫情反映严重 , 我们担心返乡同事感染疫病 ,  , 因此劝说已购好票的武汉籍同事春节不要回去 。由于该女同事从没有在外面过过春节 , 而且家里人都在等着回去她回去呢!开始她也非常纠结 , “回”?还是“不回”?两个念头一直在脑海中相互挣扎 。到了22日 , 我看到疫情有增无减 , 再次找她沟通 , 百般劝说她“为了她和大家的安全起见 , 还是不要回去武汉过年为好” , 为此她也和家人商量 , 最后确定就留在深圳过年了 。而另外两位返回湖北过年的同事 , 我们也嘱咐要戴好口罩 , 少接触外人 , 勤洗手 , 做好防疫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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