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公式速算扣除数~个税怎么计算公式?(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Q4:个税计算公式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5000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Q5:个税计算公式是什么?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12000-1100-5000=5900(元)
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不超过12000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2)如按照适用3500元的旧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张某某在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12000-1100-3500=7400元
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资料扩展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Q6: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法律分析】:上海市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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