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天津这些社会组织、机构将被整治、清除!( 二 )


19.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
20.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
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8、9、10、11、12、13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通过内部治理机制(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等形式)和内部监督机制(监事或监事会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建议,依程序罢免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负责人等)自行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
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2年4月至5月)
(二)整治阶段(2022年6月至7月)
(三)巩固阶段(2022年8月15日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网站
审核:马春明
编发:丁岳培 郭文文
【来源:天津辟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Tags: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