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汪小菲发澄清声明,180个字9处错误,语法和格式都有问题( 二 )


第五个错误 , 声明中本该用词精炼、理性客观 , 尽量避免情绪用词和修饰性词汇 , 但汪小菲在澄清的两点内容中 , 第一点连续用了“特别”、“超乎寻常”、“巨额”、“分毫不差”等词汇 , 而且“巨额”二字还用了两次 , 如果驳斥媒体造谣 , 公开具体数字才是最有力的证据 。
第六个错误 。 一般来说 , 针对媒体发声明 , 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有严肃的态度 , 也就是说敬告对方不要再继续报道失实内容 , 否则会诉诸法律等等 , 这也正是通常声明都是由律所发布的原因 , 但汪小菲没有通过律所发声明 , 就少了本该具有的威慑力 。
第七个错误 。 “声明人:汪小菲”几个字 , 按照声明的格式落款应该在页面的右下方 , 不知道为什么汪小菲放在左下方 , 是不会用编辑文档吗?
第八个错误 。 落款日期也错了 , 按照格式 , 落款日期和签名一起 , 放在文档的右下方 , 在签名之后 。
第九个错误 。 正常来说 , 这样正式的声明 , 应该有手写签名以及盖章 , 但声明中缺少盖章 。

除了这九处明显错误外 , 还有一些行文上的问题 , 比如用了因为所以 , 显得像小学生写的文字等等 , 在这里就不抠这些细节了 , 以汪小菲的身份地位 , 希望他能找个公关公司和律所帮他处理相关事务吧!不要自己率性而为 , 发这样的声明了 , 否则不是让台湾同胞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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