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深度】“职业打假人”:不再受法律保护后,打假之路在何方?( 二 )


直到此时 , 辛巴方面才不再“死鸭子嘴硬” , 不得不发文道歉并主动要求赔偿 , 监管部门也及时介入调查 。 此次“燕窝事件” , 辛巴公司退赔6198.304万元 , 罚款90万元 , 辛巴个人直播账号也被封禁60天 , 其为售假行为付出了高昂的法律成本 。

三、职业打假群体现实三:职业打假很容易走入“敲诈勒索”歧途
职业打假人陈某 , 是个年仅20多岁的年轻小伙 , 却专注于“电商平台”打假已经有5年多了 。
他的打假经验是:先在网上发现“差评多的问题商品” , 然后下单购买到货后 , 先私下里通过网络平台与对方协商 , 协商时要以“投诉举报、法院起诉”相威胁 , “一般商家都会赔钱息事宁人” , 而如果对方拒绝 , 就可以再去监管部门举报 , 或者去法院起诉 。
他的经验百试不爽后 , 还在网上招学员开了职业打假培训班 , 每个人收费388元 。
哪想到 , 就在他装备继续大干一场时 , 他的职业打假生涯戛然而止了 。

当地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 , 陈某一年内向法院起诉800余起 , 占了法院民事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 , 扰乱了正常社会环境 , 给经营者造成困扰 , 并且企图运用商家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的劣势而勒索钱财 , 因此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
与此同时 , 当地公安机关也以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对其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 。
陈某不服气:“我打一次假是好事 , 打了次数多了怎么变成坏事了?”
陈某可能不知道 , 其实他的打假并没有错 , 错在以打假为名 , 通过敲诈勒索商家索要钱财 , 其必然要为自己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

【城关区|【深度】“职业打假人”:不再受法律保护后,打假之路在何方?】小芝评述:对于职业打假人 , 我们一直是爱恨交加 。
爱的是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 , 震慑了黑心商家卖假售假行为 , 让他们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 。
恨的是他们的打假行为并非出于公心 , 而是出于私利 , 为打假而不择手段 , “滥用诉权”、“敲诈勒索”、“钻法律漏洞”行为在这个群体中见怪不怪 。
我但是 , 追根溯源 , 我们应该承认:打假 , 是一项公益行为 , 不能也不宜掺杂个人私利 。 而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 , 打假的担子完全有能力从职业打假人身上转到消费者协会等官方机构身上 。

此次上海修法后 , 无疑在上海活动的职业打假人将无法再以消费者的身份自居了 , 也就无法获得专门针对消费者设立的那些高额惩罚性赔偿金 , 应该说这样的规定 , 对于助推公益诉讼的发展、社会风气的净化 , 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都是有着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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