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二 )
2.金融信息服务的概念是如何定义的?
答:《规定》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信息和/或金融数据的服务 。这种服务不同于通讯社服务信息资源网 。这一概念延续了2009年《外国机构在华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制定,而这一定义是由中国、美国、中欧和中加在WTO框架下协商确定的,已实施多年,并被各方普遍接受 。
3.规定的导向是什么?
答:《规定》是规范性文件,重在内容管理 。主要是对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信息内容和相关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
金融服务不同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机构和特定投资者,即“特定用户”,而不是大众 。金融服务主要是提供包括信息、数据在内的金融信息服务,而不是直接提供存贷款、证券交易、保险购买、基金交易、债券交易、外汇交易等金融服务 。
4.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和金融业务需要申请许可吗?
答:《规定》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合法许可或者应当备案的金融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
5.金融信息服务和互联网是什么关系?
答:金融信息服务通过各种通信方式传递金融信息,从纸质资料到电话线再到互联网,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最有利的传输方式 。因此,互联网只是金融信息服务信息传递的方式之一 。
6.《规定》与《中国信息资源网外国机构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什么关系?
答:《外国机构在华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规范外国机构在华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部门规章,许可管理是其显著特点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重点是对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内容管理和行为管理,部分条款是对《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细化 。《规定》的颁布不影响《外国机构在华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法律效力,两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 。
7.《规定》对金融信息服务的信息内容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传播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扭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教唆他人实施商业欺诈或者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者新闻;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
8.《条例》规定了哪些处罚?
答:《规定》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国家或者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约谈、公开谴责、责令改正,并纳入失信名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国家或者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强调,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金融信息服务通报、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惩戒违法违规行为 。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推荐阅读
- 服务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冬奥高铁?2022冬奥会高铁
- 服务行业的励志短句?服务行业名言名句
- 智能手机|手机号与App一次性解绑!中国信通院:“一键解绑”服务仍在试运行测试
- 服务行业名言名句大全?关于服务方面的格言
- 6元一年的云服务器 虚拟主机软件
- 手机发烫关掉哪个功能?
- 账号|换账号如何一键解绑手机号?最期待的服务要来了
- 电子书|官方败走后 掌阅宣布“复活”Kindle:推一键迁移服务、还送会员卡
- 电脑开机出现“未能连接一个windows服务”,怎么办? 未能连接到一个windows
- 服务器cpu和cpu的区别?服务器cpu和普通cpu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