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诈骗的7大特征 酒托是什么?


酒托诈骗的7大特征 酒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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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酒托?(酒托欺诈的7个特征)
【酒托诈骗的7大特征 酒托是什么?】近日,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对周、李某峰、陶某帅等22名被告人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并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018年10月,被告人周等人共同出资租赁湖州市织里镇某店面,装修成“明鑫咖啡牛排店” 。此后,周等人以这家店为据点,组建了三个酒托队 。每个团队都有多名“90后”女性作为“端茶倒水的女人”,有服务员、保安、“团长”、“号手”等职位 。每个岗位分工明确,环环相扣 。
酒队在网上招募键盘手,利用虚构的女性身份,通过打探、陌陌、微信等方式搭讪当地男性网友 。,并以恋爱交友的名义要求他们见面 。聊天成功后,键盘手将男网友的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女信息资源的虚构在线身份信息发送给酒托队的“托头”,“号手”再将信息通过QQ转发给各自队的酒托女 。女主假扮网友,电话联系男网友,以约会见面为由,诱骗男网友在酒店消费 。服务员用低价红酒混合饮料冒充菜单上标注的高价进口红酒供被害人及他人消费,骗取被害人高额钱款 。要求酒队成员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战利品 。在受害人消费期间,保安负责把风,平息店内纠纷 。受害人出店后,保安会跟进,观察受害人是否纠缠“喝酒女孩”,是否有警察前来处理 。
通过精心策划,在短短一个月内,周等人共诈骗被害人74人,诈骗金额达15万余元 。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等2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其中,周、李某峰、陶某帅等17名被告人为主犯,其余被告人为从犯 。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的陈述
喝酒是指安排“服务员”在酒吧、餐厅、KTV等高消费场所与人在线聊天 。,并以朋友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来店消费高价酒水 。信息资源网所谓的“服务员”就是“酒托女” 。大部分是外貌出众,没有正当职业的年轻女性,都认为自己是单身 。
酒托的特点:
1.账号注册时间短,水平低 。拓的账号大多是为了骗“新人”而临时注册的,所以他的账号总内容比较少,发布时间也比较紧 。
2.无照片或照片模糊,拒绝视频聊天 。聊天见面的基本不是同一个人,为了防止露出马脚一般很难看清真面目 。
3.表现出刚到这个城市的无聊和孤独 。一方面寻求聊天话题,一方面为约会地点做铺垫 。
4.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主动要求见面 。酒托一般都是急于求成 。
5.指定会议地点 。酒的原因是我初来乍到这个城市,人生地不熟,所以会要求在她指定的区域见面 。如果她提出换场地,她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为不熟悉 。
6.专门点贵的饮料 。她们会利用男人好面子,点很贵的饮料,甚至不给对方看价格的机会,以此获得更高的提成 。
7.找个借口中途离开 。在消费过程中,他们可能会叫上几个“朋友”实现更高的消费,并寻找机会离开,由男网友买单,之后他们就会“断绝联系” 。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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