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严格考勤、降薪调岗 伪装手段变相裁员合法吗( 二 )


根据该公司员工考核手册的规定,公司员工考核分为A、B、C三等,A类考核占全体员工20%,B类考核占全体员工70%,C类考核占全体员工10%,员工若连续两次被考核为 C等次,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因2019年、2020年连续两次被考核为C等次,公司据此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王某向南通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 。
南通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顾虞丹认为,该公司考核制度其实就是末位淘汰制,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多优秀,总会有10%被考核为C等次,而被考核为C等次与不胜任工作无必然联系,不能画等号;即使考核为C等次者被证明确实不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末位淘汰”,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并且再次考核不胜任工作后方可解除 。
经过调解,公司方意识到其规章制度存在的潜在劳动用工风险,承诺将修正公司规章制度,并就王某个案进行经济补偿 。王某认为双方裂痕已深,继续留在企业意义不大,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 。最终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再额外支付10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

【末位淘汰、严格考勤、降薪调岗 伪装手段变相裁员合法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