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考虑到当初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 , 小芳和阿强最终选择了分手 , 同意了离婚 , 成全了阿俊和菲菲 , 但作为孩子的生父母 ,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因离婚而消失 ,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 , 离婚后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 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应当恢复探望 。
菲菲与小芳依然还是有血亲关系的姐妹 , 不过有了一次经历 , 这一次 , 菲菲恐怕不会允许妹妹过多的干涉自己的婚姻 , 而小芳也应当明白 , 跨过道德底线 , 做出伤害亲人的行为 , 最终也只会让自己陷入不幸 , 如果小芳再把握不住分寸 , 就不知闹剧该如何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