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修订版 公司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 二 )


(五)收集群内成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成员的监督,并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或总经理办商议解决 。
(六)积极了解群最新活动计划,有义务指导、解答新加入成员提出的有关群事务的问题,活跃成员思想,促进交流 。
(七)群管理员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清退时须公开说明事实或事先告知原因 。不能因个人原因清退,违者警告或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
第五章 群成员 
第十五条 所有符合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员工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群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所有群成员均被授权使用公司微信群的一切资源;
(二)可在公司专业工作群上寻求专业帮助;
(三)每个成员的群名片请配合群里自己的用户信息进行更改,以单位(部门简称)名称+姓名作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员审核及管理,同时也更便于大家在交流时辨认 。
(四)尊重他人,请勿辱骂他人,对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侮辱、谩骂及人身攻击,违反者会被随时清退 。
(五)在工作群中一般不得发或转发感悟、心灵鸡汤等信息 。
第十七条 成员资格申请及审核:凡是已拥有微信号的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公司工作微信总群和部门群 。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第十八条 在使用微信群时应避免传输涉密信息,公司员工有保证公司秘密不泄露的义务 。
第十九条 公司通过微信传达的生产经营等信息,不得转发给其他单位人员,不得发布到个人朋友圈 。
第二十条 不要将自己的微信借与他人使用,若出现手机丢失被盗、微信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微信群组管理人员,必要时采取应急处理,防止泄露商业机密 。
第二十一条 微信群文件内容定期清理,清理内容不限于手机、电脑,核心业务群组必要时每月/季删除重建 。
第七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工作群由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作为微信群总体监督考核部门,各群组创建人及管理员负责微信群组的具体日常监督考核 。对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成员提出考核意见,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中 。
业务群仅作为部门内部业务通信、发送邮件 。
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微信群组中传达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于电话、邮件、纸质文件等传达的效力,如相关部门或人员不及时按要求进行处理,均视情节予以考核 。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间各栏目)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凡违反以下规定者,视情节严重作禁言、清理出群等处理 。如遇违规严重者,群管理员可报综合事务部,并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给予违规者处罚 。
(一)反对公司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
(二)发表任何影响、煽动公司团队安定、团结的言论;
(三)进行人身攻击或漫骂、言语攻击其他成员;
(四)恶意刷屏,或发带有欺骗性质的言论及消息;
(五)恶意干扰群内聊天(包括但不限于聚众挑衅滋事、滥发广告;持续使用尺寸过大的图片、大号字体等);
(六)非群管理员授权,禁止群内成员私自成立下属群组,以便于群管理者统筹资源、合理分配,确保公告及发布信息的权威及正确性 。
(七)严禁其他经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其他事宜另行 。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行政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并由行政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微信群管理规范和细则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

【2022修订版 公司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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