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突然被罚182亿 马云近几天出什么事了( 三 )


技术巨头的权力运行方式,相比较于传统的垄断工业集团,更加具有高度隐匿性、模糊性与易变性,它不仅像是一个集中了数据、资本和技术的超级权力体,更像是一个充满力量且隐匿无形的复杂系统 。这个复杂系统同时结合了权力的高度集中、统治(支配)技术的智能化管理以及资源(数据)的分布式汲取的三重优势,形成了一个既具有统一意志,又具有以松散、耦合、开放能力为汲取特征的权力系统 。
一位谷歌的前雇员在《纽约时报》组织的那场讨论会上曾这样比喻技术巨头对国家组织系统的影响:100年前反托拉斯,浮出水面的问题看起来像一座冰山,问题都是浮出水面之上的;而数据时代,露出水面的冰山仅仅占了10%,90%隐藏在冰山之下 。伴随未来AI和数据开发系统的深度应用,技术巨头的系统锁定能力将使其风险远远低于水线之下 。当前西方国家实施的“反托拉斯法”乃是源自蒸汽机时代的创造,是针对当时市场主体规模和结构特征的立法产物,主要手段是拆分和处罚;但是对于构成技术巨头“垄断”内涵的技术权力的垄断“过程”,从根本上缺乏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 。
技术巨头相对于国家制度能力的挑战还不仅体现在国内层面,在国际层面也值得关注 。伴随着技术巨头的国际化,无论是基于组织本身抑或技术能力的扩张,都使其逐渐演变成为突破国家边界的新型政治力量 。同传统跨国公司比较,技术巨头更加具有穿透国家主权的技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国家体系对技术巨头认识的转折点出现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标志性事件是剑桥分析利用脸书的共享数据和偏好剖面(personal profiling)技术对美国大选的干预,这也使更多决策者认识到外国势力更易渗透 。
事物的另一面是,在互联网和数字领域,保护本国的战略利益和竞争优势仍然是各国的最高任务 。在该领域,无论是关键性基础架构的建设,还是国防和情报架构中的先进技术集成,技术公司尤其是巨头企业为政府提供创新产品,仍然在提高和改善国家能力中发挥关键角色 。2020年的新冠疫情,进一步加剧了技术巨头的力量和影响 。过去中心化的决策和管理体系正逐步释放给技术企业参与的“弱中心”管理体系,这进一步加剧人力、资本和技术的分布式管理,技术巨头成为负责危机管理的重要主体 。技术公司参与实施的社会封锁,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政府对海、陆、空及其他领域和空间的自然封锁,它具有更多新型特征,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影响,可能会超乎既有历史经验的想象 。
▍防御“创造性破坏”冲击
世界范围内来看,新技术应用开启了全新的商业变局和社会生活方式变革,创造了崭新的经济形态与增长模式,但同时也带来了经济学家熊彼特所说的“创造性破坏”的问题 。这里的创造性破坏可能不仅涉及数据管理和创新竞争中出现的社会隐私保护问题,密集激烈的创新竞争可能打碎原有稳定的经济社会结构,破坏社会稳定性与凝聚力;与此同时,它还涉及日趋严重的社会分化以及对国家发展格局与地区不平衡带来的消极影响 。
新技术巨头的权力深植于公众日常生活和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市场交易信息 。哈佛大学社会学家肖沙娜·祖波夫(Shoshana Zuboff)创造了“监视资本主义”一词来形容她所理解的“新技术资本主义的经济逻辑”,其中包括“将生活在市场动态之外的事物(例如人类经验)转化为商品”的逻辑 。技术巨头的主导地位,使得它可以随意对待消费者的隐私 。消费者则被迫使用隐私保护差的服务,否则就只能彻底放弃这项服务 。
谷歌是最早认识到迅速收集在线习惯并将之数据化和商品化的价值的公司 。2019年2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向美国司法部提交公诉,指控TikTok未经获得父母同意非法收集13岁以下未成年人信息 。2020年年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推特进行了一项类似调查,原因是推特将用户作为账户验证方式的个人电话号码用于定位广告投放 。英国竞争与市场局在一份报告中提出,谷歌和脸书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用于个性化的广告,几乎不受任何限制 。
然而,从西方国家经验来看,政府针对技术巨头违反数据隐私保护的国家行动,在法律实施层面受到极大技术能力的约束 。有报告指出,欧盟出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后,在限制大型科技公司收集数据方面的努力总体是失败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支撑该法律实施的技术维护工作被委托给了爱尔兰负责,而爱尔兰没有足够的技术监测能力和资源确保有效的立法实施 。另一个问题是国家在数据收集与使用方面的合规性管理和惩罚似乎对技术巨头几乎没有震慑力 。《经济学人》杂志的一项调查线索,迄今为止欧盟针对美国技术巨头的最高罚款额仅为受处罚对象的大型科技公司市值的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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