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的赃款被“无接触”式洗白

“裸聊”后应对方邀请加入一款App , 被害人把手机号码录入后才发现 , 通讯录被对方获取 , “裸聊”过程也早已被全程录了视频 , 不得不按照对方要求加入微信群不停发红包 , 直到忍无可忍报了警 。 案发后 , 一个通过线上抢红包、线下取现方式转移非法资金的犯罪团伙率先浮出水面 。 近日 , 崔某等9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被移送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 而利用“裸聊”视频敲诈的上游犯罪团伙成员尚未到案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甜言蜜语布下陷阱
今年3月的一天 , 钱先生通过某手机App添加了一名叫小美的女性为好友 , 之后二人便通过线上视频“裸聊” 。 不久后 , 在小美的要求下 , 钱先生下载了另一款手机App , 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录入了该App中 。
“录入之后小美获取了我的手机通讯录名单 , 她给我发消息让我给她汇3888元钱 , 不然就把‘裸聊’视频发给我手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 。 ”钱先生这才知道 , 小美对整个“裸聊”过程进行了录像 , 而他应小美要求下载使用的App则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出卖给了对方 。 出于恐惧 , 他立即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将3888元汇入了小美提供的银行账户 。 但对方显然不满足于此 。
接下来 , 在小美的指令下 , 钱先生通过扫码进群的方式陆续加入了5个群聊 , 并在这些群内发了56个1000元红包 。 在红包被群内成员抢空后 , 小美又向其索要1万元钱 。 “我把1万元汇过去后 , 她又问我要钱 , 但是我实在没钱了 。 ”面对小美一而再、再而三的索要 , 钱先生无力招架 , 最终选择报警 。
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 , 小美在作案过程中使用的是假名 , 没有任何可以核实身份的信息 。 而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 , 警方发现 , 小美仅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 。 这个犯罪团伙均是通过“裸聊”录制聊天视频并向被害人勒索钱财的方式牟利 , 目前已有16名被害人报案 。 而小美等上游犯罪团伙成员作案均借助“第三方”与被害人进行转账交易 , 且与“第三方”之间也无实际接触 , 导致团伙成员均未到案 。 目前公安机关正对小美等人涉案情况展开进一步侦查 。
根据被害人微信红包的领取记录 , 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了崔某、何某等9人身上 , 并赴云南省将9人抓获归案 。 经侦查 , 这9人虽不了解上游的犯罪情况 , 也并不直接与小美等人接触 , 但红包中的资金却由上游犯罪团伙人员监管 , 并逐渐形成了一条“线上抢红包——汇总红包至专人账户——线下银行取现”的洗钱犯罪链条 。
雇人抢红包洗赃款
今年初 , 崔某在朋友打麻将的邀约下 , 与堂哥何某来到云南省文山州某宾馆赴约 。 “当时宾馆房间里人挺多 , 我都不认识 , 其中有个男的对我们说 , 要用我们的微信号在微信群里抢红包 , 抢完之后会给我们两三百元钱作回报 。 ”由于两人都没有工作 , 崔某、何某在得知抢红包也能挣钱后便爽快同意 , 成了该团伙的“包手” 。
之后 , 二人在房间内与其他人通过“面对面建群”的方式 , 先后进入了5个群内人员配比一模一样的微信群 。 每个群有11个人 , 崔某、何某等7人为“包手” , 其余4人实时监督资金流向 。 4人告诉群内的“包手”不得互相添加微信好友 。
建群一个多小时后 , 便有一个人通过扫码的方式进了5个群 , 而后开始发红包 。 “包手”抢完红包后将钱汇总至其朋友指定的“包手”处 , 之后崔某与何某分别得到了300元报酬 。
无需成本投入、无需付出劳动 , 用手机简单操作就能短时间内轻松获得几百元报酬 , 面对这份工作 , 崔某与何某乐此不疲 。
经查 , 在短短2个月左右的时间内 , 包括崔某在内的7名“包手”便通过微信抢红包的方式转移资金131万余元 。
指使他人取现完成
“无接触”式洗白
红包汇总后 , 微信群的作用就发挥到位了 , 这时便轮到取现组上场 , 杨某便是该组成员之一 。
今年1月 , 在与朋友的一次聊天中 , 杨某了解到一种新型赚钱模式:用自己的微信收取别人的款项 , 之后再通过取现形式将现金交给对方 , 操作完成后可获得一笔报酬 。 心动的他不久之后便通过该朋友添加了“上家”的微信 , 并商定按照千分之十二的比例抽取报酬 。
“我感觉这个钱肯定有问题 , 于是就找了我的朋友岩某问他做不做这个 , 想把他推到前面 , 并承诺给他千分之六的报酬 , 他同意了 。 ”之后 , 杨某便将岩某的微信收款码发给了“上家” , 由岩某负责收钱 , 并将钱从银行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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