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今起,河北3市启动应急响应!1市中小学、幼儿园弹性教学!( 三 )


四、道路保洁 。 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 , 科学合理安排城市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 。
五、全市行政区域内 , 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六、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 , 避免户外活动 , 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
七、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 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 ,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 提倡绿色消费 , 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
各县(市、区)政府 , 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 , 迅速传达到各工业生产企业、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等 , 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 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 , 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秦皇岛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 , 预计11月24日开始 , 我市将出现一次持续7天以上轻(中)度污染过程 , 部分时段可达重度污染 。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市政府决定自11月24日14时(解除时间待定 , 由市大气办另行通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 , 避免户外活动 , 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
2.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
3.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
5.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 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 , 节能减排 , 可适当将室内空调采暖温度调低1-2℃ 。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 ,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 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
4.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 , 主动减排 , 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 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
5.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 , 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各县、区人民政府 , 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 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 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 严格执行橙色(II级)应急减排措施 , 未在清单内的涉气工业企业 , 采取停产、停止运输措施 。 鼓励企业在27-29日采取更大程度的减排措施 。
2.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口罩、消毒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运输环节 , 在确保达标排放前提下 , 可正常生产 。
3.为正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提供混凝土的商砼企业 , 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 , 可允许其按照工程实际需求量生产;为市重点保障建设项目清单内的建设项目提供混凝土的商砼企业 , 在预警期间 , 经所在县区大气办(生态办)核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 , 可允许其按照工程实际需求量生产 , 县区大气办(生态办)须在11月23日18时前将核准情况上报市大气办 。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港口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作业机械除外) 。
2.全市停止渣土运输、水泥罐车和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水泥罐车和物料车通行证 。
3.除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含运送医疗废物)及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应急、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及持有绿色通行证运输车辆外 , 城市主城区、县城城区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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