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骗人的,赶紧报警吧!”女孩误入诈骗团伙幡然醒悟,终审作出“温暖判决”改缓刑( 二 )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 , 丁芳芳的预警行为体现了其内心向善的一面 , 主观恶性不深 , 客观上在诈骗团伙的破获及被害人的经济挽损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 而这些 , 又应该如何体现在该案的判决中 , 二审法官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终审判决释放司法善意 , 宽严相济改判缓刑
据介绍 , 南京中院经过开庭审理 , 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 , 了解了丁芳芳的预警行为在破获诈骗团伙中起到的作用;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 讨论对她预警行为的法律评价 。
经过合议庭多次评议 , 法官会议多次讨论 , 法院最终认为 , 上诉人丁芳芳大学刚毕业 , 加入诈骗团伙时间较短 , 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个月后即自行脱离犯罪团伙 , 并主动向被害人坦承犯罪 , 帮助被害人及时止损并追回被骗款项 , 其主观恶性不深 , 犯罪情节较轻 , 有悔罪表现 , 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 “虽然预警行为依法尚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中止、自首、立功、退赃等法定量刑情节 , 但客观上在诈骗团伙的破获及被害人的经济挽损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 对此应给予法律上的正面评价 , 结合其系从犯 , 当庭自愿认罪 , 退赔刘斌的损失 , 取得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 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 , 应对丁芳芳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
据此 , 南京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 撤销一审判决对丁芳芳的量刑部分;以诈骗罪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缓刑三年 , 并处罚金2万元 。 南京中院在判决中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该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另外8名团伙成员的判决 , 其中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六年六个月 , 分别处罚金6万元和3.5万元 。
陈旭霞表示 , 法院通过这起案件的判决释放了司法善意 , 目的是引导曾经或正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 主动投案 , 帮助被害人及时止损 。 “任何时候的幡然悔悟 , 司法机关都会给予正面的法律评价 。 ”她说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从南京中院了解到 , 今年以来 , 南京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 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158件 , 主要包括“游戏杀猪盘”“冒充公检法”“网络平台刷单”等诈骗形式 , 判决人数731人 , 犯罪数额7000余万元 , 涉及被害人1800余人 , 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被告人78人 , 判处罚金共计1721.2万元 。 (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