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将南京“判”给了安徽?回应:工作失误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将南京“判”给了安徽?回应:工作失误】“如不服本判决 ,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 上诉于安徽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将南京“判”给了安徽?回应: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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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一份疑似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引发热议 , 还有网友质疑图片系“PS” 。
11月22日下午 , 澎湃新闻从建邺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处了解到 , 上述判决书提到的“安徽省南京市”部分 , 确实是法院的工作失误 , 已经将补正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
公开资料显示 , 补正裁定是指判决书送达之后 , 发现判决书中存在笔误 , 对笔误进行补正的裁定 。 笔误一般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漏写、多写和其他笔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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