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为证凶宅不凶,法拍房开试睡直播,数万名网友好奇围观


“起拍价1200000元 , 保证金240000元 , 增价幅度6000元 。 ”昨日 , 位于江苏苏州的一处“凶宅”即将开拍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拍卖前一天该房屋内进行了24小时的试睡直播 , 力证“凶宅不凶” 。
“凶宅”法拍前开启24小时试睡直播
在司法拍卖平台的一则拍卖公告显示 , 一处位于苏州吴江区建筑面积为82.58平米的房产将于2021年11月10日10时开拍 , 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 。 起拍价1200000元 , 保证金240000元 , 增价幅度6000元 。 此次拍卖仅提供VR看样 , 拍卖VR、照片仅供参考 , 不动产现状(室内家具、家电)以交付时为准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特别说明”中提及该房屋内发生过烧炭自杀死人事件 。 也正因为房屋的特殊性 , 引发了不少人关注 , 不过截至9日下午6点 , 有270人设置提醒 , 3.9万次围观 , 却无人报名参拍 。 据介绍 , 该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 , 当次拍卖流拍的 , 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 , 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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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人民网
11月9日上午10点 , 首次“凶宅”试睡直播正式开启 , 法官和试睡员一起来到该处房屋 , 直播间里围观人数不断在增加 , 至下午6点4.1万观看 , 提起凶宅不免让人望而却步 , 受好奇心驱使的围观者纷纷询问试睡直播的原因、试睡员的心理状态、凶案发生的原因以及拍卖的相关问题 。
据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的法官介绍 , 所谓凶宅 , 按照传统观念来说是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 , 具体到这次拍卖的房屋 , 是因为房主生前赌博欠下了一些债务 , 最后选择在自己的房子中烧炭自杀 , “作为其遗产的一部分 , 该房屋由房主的妻子和小孩继承 , 目前也仍在正常居住中 。 ”法官表示 , 后来债主起诉到法院 , 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 这处房产作为遗产中重要的部分进行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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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如何界定?
据检察日报此前报道 , “‘凶宅’的概念和定义是相对的 , 是主观心理上的概念 , 也可能随着历史演化而发生改变 。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对于‘凶宅’ ,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反应 , 也会有部分人认为没有影响 , 不介意居住在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中 , 不过它确实是中国传统观念中寓意不吉利的民俗概念 。 ”李显冬说 。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认为 , 在一定时期内曾发生过凶杀、自杀等致人非正常死亡的恶性事件的房屋属于“凶宅” , 具有“不吉利”的性质 , 因此绝大多数人对“凶宅”心存芥蒂 。
此前报道 , 2011年 , 刘某与晁某签订了八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 , 后来 , 刘某以有人在所租赁的房屋中突然脑梗死亡为由 , 认为房屋属于“凶宅” , 要求解除合同 , 并退还剩余租金 。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 , 在房屋内伤亡属于正常现象 , 没有“凶宅”之说 , 故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对于“凶宅”一词 , 目前并没有权威、统一的定义 , 也没有科学依据可以证明“凶宅”带给居住者“不吉”的影响确实存在 。 有人认为 , 在房屋居住使用的质量能够得到保证的情况下 , “凶宅”这一概念并不受到法律的约束 。
民法总则第10条规定 , 处理民事纠纷 , 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 , 可以适用习惯 ,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受访专家称 , 民间风俗习惯同样可以作为约束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据 。 尽管“凶宅”与房屋的物理质量无关 , 但是“凶宅”在交易中可被认定为“瑕疵出卖或出租物” , 房屋交易中如果买家介意 , 那便是“重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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