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后,执行款终于到位 他已不能亲自领到……

“19年了 , 我叔父终于拿到了属于他的钱!”近日 , 在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的监督下 , 一起中止长达19年的民事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到位 。 拿到执行款后 , 该案申请执行人陈某的代理人陈某某赶赴赤壁市检察院 , 感谢检察官维护了已故孤寡老人的合法权益 。
陈某某的叔父陈某生前是一名孤寡老人 , 无儿无女 , 孤苦无依 。 26年前 , 也就是1995年4月 , 某市甜蜜素公司推销员石某 , 请求时为其同事的陈某作为其担保人 , 从甜蜜素公司提走价值7920元的清甜素 。 后来 , 石某未及时与公司结账 , 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后 , 便从1995年6月起 , 每月从陈某的工资中扣除石某所欠货款 , 共计扣款7920元 。 其间 , 陈某也多次向石某催讨这笔本该由石某承担的债务 , 石某却不顾昔日担保之情拒绝偿还 。
陈某在屡次催讨未果后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00年5月8日 , 法院判决石某偿还陈某为其代付的货款7920元 , 并承担利息3000元 。 判决生效后 , 陈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 2002年8月26日 , 法院以石某下落不明为由 , 裁定中止执行 。
让陈某做梦也没想到的是 , 这一中止就是19年 。 19年来 , 陈某日思夜想却一直想不通 , 为什么法院明明判决自己赢了 , 却一分钱的执行款也拿不到 。 陈某也多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可依旧没有结果 。
【19年后,执行款终于到位 他已不能亲自领到……】一次偶然的机会 , 陈某听说检察机关有执行监督的职能 , 便委托其侄子陈某某向赤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 赤壁市检察院立案受理后 , 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 经走访村委会和附近村民 , 承办检察官发现 , 被执行人石某一直居住在家中 , 并非法院中止执行裁定中所述的“下落不明” 。 于是 , 赤壁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 , 建议其恢复执行 , 并加大执行力度 , 确保执行到位 。 检察建议发出后 , 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 , 及时恢复执行程序 , 将石某名下账户予以冻结 。 遗憾的是 , 在执行期间 , 陈某病故 。
今年7月 , 陈某某终于替叔父陈某拿到了迟到19年的执行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