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营销信息调查:退订仍会遭到骚扰,短信没停电话又来(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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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说 , 对于电商而言 , “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节点 , 希望通过发送营销短信的方式吸引用户 , 特别是将之前曾经消费过的用户寻回 , 同时市面上有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 , 为商家提供便利 , 简直是“一拍即合” 。
处罚少威慑力不大 , 治理仍需多方协作
10月25日 ,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 ,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强调 , 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 , 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 , 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 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 , 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 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
这并非官方对营销短信问题第一次发声 。 今年“6·18”大促期间 , 工信部就曾发布消息 , 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 , 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
实际上 , 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 。 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 ,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 , 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 , 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那么 , 在官方关注与法律规定的双重压力下 , 电商对消费者的“轰炸”为何仍屡禁不止?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 , 短信营销违法行为隐蔽 , 查处有难度 。 一些平台随意改号 , 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 , 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 。 同时 , 监管技术和治理水平也有待提升 , 治理短信营销 , 光靠行政执法不行 , 需要政府、企业、电信运营商、公民、行业协会形成合力 。
“营销短信无孔不入背后多是发送方的利益考量 。 大数据时代 , 浏览即‘留痕’ , 绘制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不再是难事 , 广撒网的营销短信 , 又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触达尽可能多的用户群体 。 ”任超说 , 对商家来说 , 短信推广是精准度极高且低成本的营销手段 , 因此很多商家对此乐此不疲 。
任超说 , 尽管擅自发布营销短信已成为普遍现象 , 但却鲜有企业和商家因此受到处罚 , 而且顶格3万元的罚款 , 在可观的利润预期面前 , 威慑力也不大 。
在张韬看来 , 治理营销短信是一项系统工程 , 很难一蹴而就 。 过量电信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 比如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 , 用户维权的时间成本与预期效果极其不匹配 , 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等 。
姚志伟建议 , 主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非法采集、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 同时 , 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 , 从源头进行治理 。
“商家群发短信是依托电商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 , 而群发行为则是通过电信企业进行的 。 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虚拟号码的技术 , 探索防止店家获得消费者真实号码的模式 ,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 当然 , 由于网络交易的环节比较长 , 且涉及店家、快递等多个主体 , 这种模式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 。 同时 , 电信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 , 对高频电话、短信进行检测 , 必要时可以进行拦截 。 ”姚志伟说 。
郑宁建议 , 政府和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 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 , 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 。 同时 , 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 , 健全黑名单制度 , 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
“治理短信、电话营销乱象 , 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 , 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 同时 , 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作用 , 增强监管威慑效果 。 不管是平台还是商家的经营活动 , 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 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不越法律底线 , 无底线侵扰只会将消费者越推越远 。 ”张韬说 。
【网购营销信息调查:退订仍会遭到骚扰,短信没停电话又来】(文中戴莹、田桥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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