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被无辜围殴,持刀反抗伤了3人!检察院认定……

今年9月 , 玉林陆川县吕某甲等4名男子酒后滋事 , 围殴林某一人 , 结果其中3人反被林某持刀划伤 。
那么 , 林某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广西一男子被无辜围殴,持刀反抗伤了3人!检察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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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 陆川县检察院供图
【广西一男子被无辜围殴,持刀反抗伤了3人!检察院认定……】男子遭围殴持刀反抗
今年9月26日凌晨1时许 , 林某将车停放在陆川县温泉镇的路边后 , 坐在驾驶室内休息 。
随后 , 刚刚喝完酒的吕某甲、吕某乙、蓝某和詹某4人走过车旁 , 并以林某辱骂他们为由滋事 , 还对林某的小车拳打脚踢 , 并将他从车内拉出来殴打 。
起初 , 林某未还手 , 而是回到车里用手机报警 , 并取出一把折叠刀防身 。
吕某甲等人再度上前殴打林某 , 林某开始反抗 。 在混乱中 , 他掏出折叠刀乱划 , 致使3人受伤 。
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
经鉴定 , 吕某甲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 吕某乙、蓝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
10月3日 , 公安机关以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陆川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
日前 , 陆川县检察院依法认定林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受法律保护 , 对林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来源丨南国早报见习采访人员 黄俏华 通讯员陆泽锋 吴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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