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借车给醉酒朋友开,车主也被判刑

车是自己的 , 借给朋友 ,
车主也可能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
采访人员10月19日从常州溧阳市检察院获悉 ,
【警惕!借车给醉酒朋友开,车主也被判刑】小周明知自己的朋友小慧饮酒了 ,
还把自己的车借给她开导致事故 。
最终 , 小周的行为
也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
事情要从5月的一天晚上说起 , 刚刚摆摊结束的四个小年轻来到溧阳市一家烧烤店一起吃夜宵 。 4人边吃边聊 , 18岁的小慧聊到最近的伤心事 , 情绪低落 , 便叫店员拿来些啤酒 。 借着酒劲她倾诉苦楚 , 朋友们在边上开导劝慰 , 小慧的心情终于好了不少 。
夜宵结束后 , 开车的小周负责送大家回家 , 到了小慧家门口 , 她却没有回家的意思 , 就想让小周带自己再兜几圈 。 就这样 , 小周带着她开车在附近又转了一会 。 “给我开一会吧!”最近在学车的小慧突然开口说 。 “你有驾驶证吗?”小周问 。 “当然有!”为了开车过个瘾 , 小慧撒了谎 。 此时 , 坐在副驾驶的小武又再次确认小慧是不是真的有驾照 , 小慧还是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
坐上驾驶位后 , 小慧就将车开到大道上 , 不熟悉路况的她把车开到了反向车道 , 经同伴提醒正准备掉头 , 却突然被一辆面包车撞上 , 面包车司机随即报了警 。 交警到现场后发现小慧饮酒 , 便将小慧带往医院抽血查验酒精含量 。 经查 , 小慧血样中酒精含量为85.7毫克/100毫升 , 涉嫌危险驾驶罪。
而小周也被公安机关列为共同犯罪嫌疑人 。 他一时蒙了 , 殊不知自己明知他人饮酒后任其驾车 , 也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随后 , 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最终 , 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小慧拘役一个月 , 并处罚金 , 判处小周拘役一个月 , 缓刑两个月 , 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处拘役 , 并处罚金 。 根据共同犯罪理论 , 明知他人饮酒而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醉酒驾驶的 , 以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论处 。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 / 冯珂
通讯员 / 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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