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与他人生活,云南一女子将百草枯混入中药给丈夫喝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赵德龙
近日 , 中国检查网发布一则案件起诉书 , 云南昭通26岁女子(案发时)为了与他人一起生活 , 将农药混在中药中 , 让其丈夫喝掉 , 最终致被害人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欲与他人生活,云南一女子将百草枯混入中药给丈夫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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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网截图)
该起诉书显示 , 被告人杨某美是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人 , 因与被害人薛某甲夫妻感情不和 , 打算离开薛某甲与他人共同生活 。 2019年1月31日晚21时许 , 杨某美在鲁甸县某农村家中 , 以“照顾”生病的丈夫薛某甲为由 , 将少量农药混入到煎好的中药里 , 给薛某甲喝掉 , 致薛某甲中毒呕吐后昏倒 。
【欲与他人生活,云南一女子将百草枯混入中药给丈夫喝】随后 , 杨某美打电话给亲属前来送薛某甲到鲁甸县人民医院抢救 , 未告诉医生实情 。 2月3日 , 因病情恶化 , 亲属将薛某甲转院至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 2月23日8时许 , 薛某甲因医治无效死亡 。 经综合检验鉴定 , 薛某甲的死亡原因系百草枯农药中毒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杨某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 于2019年7月被鲁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 于同年8月8日被执行逮捕 。
2020年1月 ,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杨某美为达到与他人共同生活的目的 , 使用剧毒农药毒下毒致被害人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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