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琼海!男子派出所接受调查,竟趁人不备逃跑…接下来剧情太意外

2020年7月9日
四川籍男子邬某乙涉嫌盗窃被琼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 2020年7月11日琼海市公安局民警将邬某乙依法传唤至潭门派出所进行审查 , 在调查期间 , 邬某乙趁人不备逃跑 。 邬某甲作为其父亲想方设法进行窝藏 。 近日 ,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以涉嫌窝藏罪追究对邬某甲提起公诉 。
经依法查明 , 被告人邬某甲与邬某乙是父子关系 。
2020年7月9日 , 邬某乙因涉嫌盗窃罪被琼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 7月11日 , 琼海市公安局民警将邬某乙依法传唤至潭门派出所进行审查 , 在调查期间 , 邬某乙趁人不备逃跑 。
公安民警于7月12日9时许电话告知邬某甲该情况 , 并要求其配合公安机关将邬某乙抓获归案 , 邬某甲当时表示愿意配合 。 当天12时许 , 邬某乙从琼海逃至海口 , 在龙华区某工地员工宿舍找到父亲邬某甲 。 为帮助儿子逃匿 , 邬某甲将一部手机交给其使用并添加新注册的微信号进行联系 , 还提醒儿子不要使用原电话联系以免被公安机关监听 。
7月14日 , 公安民警在海口找到邬某甲了解情况 , 他谎称一直未与儿子取得联系 , 后借机离开找女朋友梁某某借手机联系邬某乙告知公安机关来工地调查的情况 , 交代儿子不要来工地找他 。
7月15日 , 邬某甲联系邬某乙时得知 , 儿子将盗窃来的物品放置在其五姨的住处 , 他便劝儿子将盗窃来的物品转移 。 之后二人每天保持联系 , 其间还曾一起在工地吃饭 。
7月23日 , 琼海市公安局民警再次来到工地调查情况 , 邬某甲谎称未曾联系儿子 , 也不知道他的去向 。 同日 , 琼海市公安局民警在海口龙华区某工地工棚板房宿舍内将邬某乙抓获归案 。
2020年11月28日 , 邬某乙被琼海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脱逃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另查明 , 琼海市公安局民警于2020年7月23日22时将邬某甲传唤到海口金贸派出所进行审查 , 邬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邬某甲明知邬某乙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又从公安机关脱逃 , 仍提供手机帮助邬某乙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 , 并一直与邬某乙保持联系给邬某乙提供信息 , 应当以窝藏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邬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 系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被告人邬某甲自愿认罪认罚, 依法依法从宽处理 。
综上 , 建议判处被告人邬某甲拘役四个月 , 缓刑八个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
都说“子不教父之过 ”
【事发琼海!男子派出所接受调查,竟趁人不备逃跑…接下来剧情太意外】儿子犯了错
这位父亲却选择包庇
实在太不可取
请勿以身试法 , 触及法律红线!
来源:采访人员 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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