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亲女同事,被解除劳动关系后起诉单位:赔钱!法院这么判……

上班时
男子突然亲吻女同事脸颊

男子偷亲女同事,被解除劳动关系后起诉单位:赔钱!法院这么判……
文章图片

男子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
起诉要求单位赔钱
日前
南京高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
因职场骚扰
而被解除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

男子偷亲女同事,被解除劳动关系后起诉单位:赔钱!法院这么判……
文章图片

【男子偷亲女同事,被解除劳动关系后起诉单位:赔钱!法院这么判……】2020年7月 , 男子徐某在高淳某公司从事焊工工作 。
同年9月3日 , 仓库管理员薛某报警 , 称自己在公司仓库办公室被徐某亲吻左边脸颊 。 派出所出警将二人带至派出所询问 。
当天 , 公司出具了“关于开除徐某的通知”:车间员工徐某 , 于9月3日上午对同事做出不尊重他人行为 , 已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 此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 , 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 为严肃纪律 ,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 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 根据《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第46条“品行不端 , 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解除劳动合同。
但徐某认为 , 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 诉至法院 ,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原告徐某诉称:公司找了两个不存在的理由将我开除 , 我没有品行不端的行为 。 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万元;撤销关于开除的《通知》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对此公司则回应称:经公安机关调查 , 原告骚扰本公司女员工薛某 , 违反了本公司规章制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 本公司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不应支付赔偿金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从徐某在派出所的陈述来看 , 徐某在薛某独自在仓库时确实做了有违常理的亲密动作 , 薛某作为女性无法忍受该种亲密行为 , 用随手物品砸向徐某并向公司反映情况 。 徐某对薛某作出的亲密举动 , 存在骚扰嫌疑 。
本案中 , 薛某向公司反映上述情况 , 经公司与徐某进行沟通后 , 徐某并未进行合理解释 , 结合徐某在派出所的陈述 , 宜认定徐某对薛某独自一人工作时的亲密行为系品行不端 , 对公司信用造成了严重影响 , 故公司以徐某违反《奖惩管理制度》第46条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 , 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公司根据徐某的行为作出开除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 能够更好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利 , 有效预防职场性骚扰行为 。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法官提醒
作为员工 , 如果在职场中受到性骚扰 , 千万不要选择沉默 , 应及时取证或留证 , 通过录音、录像及拨打朋友电话或110等记录骚扰事实 , 必要时通过诉讼等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作为用人单位 , 提供合适的职场环境也是企业的义务之一 , 这不仅有利于帮助企业挽留优质员工 , 更有利于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 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 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职场性骚扰行为的 , 有权对实施性骚扰的员工采取相应措施 。
采访人员 / 刘舒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