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离婚后都不肯养孩子,被村委会起诉撤销了监护权

扬子晚报网9月2日讯(通讯员 徐明成武国进 采访人员 朱鼎兆)淮阴区一对“90”后小夫妻离婚后 , 约定今年才8岁的孩子由夫妻双方轮流抚养 , 但因孩子患有精神疾病 , 小夫妻俩非但没有履行监护职能 , 甚至多次将孩子放在村委会不闻不问 , 今年7月27日 , 淮阴区淮高镇团结村委会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 , 撤销这对小夫妻作为父母的监护权 。 采访人员9月2日从淮安市淮阴区法院了解到 , 淮阴区法院小营法庭经过审理后依法撤销这对小夫妻的监护权 , 并指定村委会作为8岁孩子的监护人 。 该案也是民法典实施后 , 淮阴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由村委会提起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
夫妻离婚后多次将年幼儿子丢在村委会
今年 4 月 23 日 , 淮阴区汤某、嵇某夫妇经法院调解离婚 , 双方约定 , 今年才8岁的儿子汤小宝(化名)由双方轮流抚养 , 每三个月交由对方扶养 , 直至儿子成年 , 在一方抚养期间 , 另一方支付每月1500元抚养费 , 另一方同时可以探视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汤某夫妇8岁的儿子也很特殊 , 身患儿童精神分裂症 , 无汗无痛症 。 汤某夫妇在调解离婚之后 , 不顾患病的8岁儿子需要照顾 , 多次将其丢在团结村委会、派出所等地不闻不问 , 经群众报警多次调解也均无果 。 汤小宝无兄弟姐妹 , 爷爷奶奶均己去世 , 外公外婆多年前 离异 , 现不知去向 。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今年7月27日 , 汤小宝户籍所在地淮阴区淮高镇团结村委会向法院提出申请 , 撤销汤某夫妇的监护人资格 。 团结村委会认为 , 汤某夫妇无法履行好监护职责 , 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汤小宝的利益 。 案件受理后 ,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找汤某夫妇谈话 , 他们均表示自身经济条件不好 , 主要以外出打工维持生活 , 无法将儿子汤小宝带在身边照顾 , 自愿放弃监护人资格并承诺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 。
法院判决村委会成孩子监护人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 , 汤某夫妇离婚调解协议达成之后 , 母亲并未将儿子汤小宝带在身边抚养 , 而是出钱请人照料 。 今年6月初 , 无人再愿照料汤小宝 , 并将汤小宝送至团结村委会 , 汤小宝母亲表示不愿将儿子带在身边抚养、只愿出抚养费 。 团结村委会为此临时将汤
小宝送到敬老院生活 , 并安排人照顾至今 。
淮阴区法院小营法庭经审理后认为 , 汤某夫妇作为未成年人汤小宝的父母 , 是其监护人 , 但是汤某夫妇离婚后 , 双方均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 导致未成 年人汤小宝的生活陷入危困状态 , 严重侵害了汤小宝的合法 权益 。 现团结村委会作为申请人 , 申请要求撤销汤某夫妇监护人资格 , 符合法律规定 , 应予准许撤销 。 因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愿意或有能力担任汤小宝的监护人 , 故根据团结村委会申请 , 法院依法指定团结村委会为汤小宝的监护人 。
【小夫妻离婚后都不肯养孩子,被村委会起诉撤销了监护权】目前 , 当地政府已为生活在敬老院的汤小宝申请了困境儿童救助 ,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 , 汤某夫妇虽然被依法撤销监护资格 ,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作为孩子父母应履行的义务 , 他们还是应该承担汤小宝的抚养费 , 但是他们要想看望儿子 , 现在必须得到团结村委会的同意 。 汤某夫妇如想恢复监护资格 , 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 法院经过调查 , 且在尊重汤小宝真实意愿的前提下 , 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