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安徽一马戏团私自贩卖死狮,狮腿流入菜场!涉及5人均获刑

安徽一家马戏团的负责人李某违规出售一头死亡的狮子尸体 , 几经周转 , 4条狮子腿出现在浙江温岭市的菜场里——日前 , 李某及参与收购、出售狮子腿的另外四人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分别被温岭法院判处8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处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 。 购买狮子腿的林某、孙某另案处理 。
去年1月 , 李某马戏团里一头驯养繁殖的狮子突然呼吸困难 , 经治疗无效死亡 。 李某未按规定向林业部门报告 , 私自储存尸体 , 并于去年7月经朋友马某介绍 , 以1.6万元卖给李某某和尹某 。 李、尹二人将尸体进行了处理 , 留下4条狮子腿卖给在温岭一家菜市场经营蛇肉、狗肉生意的郑某 。 郑某将一条狮子腿卖给孙某 , 将剩余三条送到林某家中 , 两人在交易时被警方抓获 。
经鉴定 , 案涉狮子属非洲狮 ,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 , 查扣的狮子身体部位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
【获刑|安徽一马戏团私自贩卖死狮,狮腿流入菜场!涉及5人均获刑】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 《刑法》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 驯养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未经批准不能买卖;即便死亡 , 也要根据规定处理 , 不能私自买卖尸体 , 更不能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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