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幼儿园老师诈骗家长190余万元……


内蒙古一幼儿园老师诈骗家长1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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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幼儿园老师宋某某(50岁)谎称可以办理孩子入学等事宜诈骗他人50余起 , 涉案190余万元 , 8月9日 , 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
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宋某某案发前系包头市某幼儿园教师 , 2019年至2020年8月 , 短短一年半时间里 , 他以办理转学、入学等事宜实施诈骗50余起 , 骗取他人197.45万元 , 被骗钱款均被宋某某用于炒期货等个人投资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学生办理入学、转学等事宜 , 多次骗取被害人197.45万元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其行为已构成坦白 , 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 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判决 , 被告人宋某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 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被告人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197.45万元 。
宣判后 , 被告人宋某某当庭表示上诉 。
【内蒙古一幼儿园老师诈骗家长190余万元……】内容来源: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采访人员 解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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