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美竹|吴亦凡发文洗白,都美竹绝望回应:差一点她就完了( 二 )



看到这 , 我们估计都要蒙 。
什么税务有这种操作?
都美竹也蒙了 。
在问了懂法的朋友后 , 她心底凉了半截 。
“让我转回100万的目的是坐实是我本人收款 , 确保我是收款人 , 也确保我个人的行为能力 。 ”
换言之 , 你能自己转钱回来 , 就说明这的的确确 , 是你索要的钱 。
因此 , 更能让都美竹坐实敲诈罪 。

第四步 , 签协议 。
如都美竹所言 , 这真是一份有意思的协议 。
协议直接写明:乙方(都美竹)收到甲方的汇款后 , 不得对甲方实施任何胁迫、要挟等行为 。
吴方居然用上“胁迫要挟”这种表述 。
这不就是暗示 , 都美竹就是威胁自己吗?

关于敲诈罪 ,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
“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 , 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 ”

【都美竹|吴亦凡发文洗白,都美竹绝望回应:差一点她就完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协议书 , 所以现成的证据 , 全部都是在帮吴方说话 。
一旦签了 , 后果不堪设想 。
根据法律规定 , 敲诈数额巨大 , 3年以上 , 7年以下 。
数额特别巨大(30万-50万人民币以上) , 量刑10年以上 , 并处罚金 。
而都美竹索要的是200万 。
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 。
不过 , 这还没完 。
吴方应该不止想让都美竹关十年 。 而是想让她一辈子呆在监狱里 , 也就是无期徒刑 。

法山律师说 , 倘若私了达成 , 女方还可能涉嫌诈骗罪 。
诈骗罪是这样定义: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划重点: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 。


都美竹谈判过程中 , 或可能触犯了这一条规定 。
记得吴方有说 , 800万索赔金额太高了 。
都美竹解释 , 一共有8个受害者 , 所以才主张索赔这么多 。

后来 , 价格谈妥 。
吴方索要另外几个人的详细资料 。
都美竹以保护她们隐私为由 , 拒绝提供 。
法山律师说 , “如果另外几个受害者不存在 , 就属于虚构事实 , 那么女方还构成诈骗罪 。 ”
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金额够高的话 , 可判无期 。
套路一环扣一环 。
要真这么被吴方牵着鼻子走 , 都美竹的后半生 , 可能都要在牢里度过 。
不过万幸 , 都美竹识破了吴方的诡计!
最终放弃索赔 , 用法律、舆论决战 。

感谢都美竹的勇敢 , 让吴亦凡凉凉 。
也感谢都美竹的火眼金睛 , 给我们这些吃瓜网友上了一课 ,
那就是一定要懂法 。
有些不该拿的钱 , 咱们千万别拿!
可能有些女生会遇到这种情况 。
遇人不淑 , 被渣男伤害了 , 而手中又正好握有渣男不光彩的事 , 怎样报复?
法山律师说 , 最保险的办法 , 就是不要钱 。
不要钱不造谣 , 什么风险也没有 。
然后拿着你的实锤证据 , 狠狠地锤死他 。
怎么爽怎么来 。
可能有人问 , 我希望得到经济补偿怎么办?
这也能理解 。
但是 , 千万别像陈昱霖那样又蠢又贪 。
想当年 , 陈昱霖当了吴秀波7年地下情人 。
在发现自己不可能上位后 , 索要分手费 。
吴秀波毕竟是靠人设吃饭的公众人物 。
他可不想把丑闻外传 。
为息事宁人 , 给了几百万 。
但陈昱霖不罢休 , 把丑闻曝光后 , 她就跑到国外旅游 , 同时威胁对方:给我4000万!
据说吴秀波也是很“配合” 。
电话那头低声下气求饶:我这拿不出这么多 , 你看回国我们再慢慢谈好不好?
陈昱霖以为 , 她抓住了吴秀波的小辫子 。
敲诈到位 , 此后一生荣华富贵 。
结果呢?
回国一下飞机就被警方逮捕了 。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 陈昱霖在监狱蹲了好几年 。
所以 , 想获得补偿可以 , 但千万别用威胁的手段 。
因为认定敲诈勒索罪有一个关键 , 你是否采取了威胁的方式 。
换句话说 ,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 问对方索要补偿没有关系 。
因为他是自愿的 。
但是 , 如果你透露着“不给钱就整你”这种威胁的倾向(或对方把你往这个节奏引导) , 就相当危险 。
轻则受制于人 。
重则牢狱之灾 。
行走于世 , 什么坏人都可能碰上 。
身为女性 , 一定要记住法律的红线 。 避免成了受害者 , 又被套路成“加害者” 。
最后 , 希望所有姑娘都能远离“吴亦凡们” 。
倘若遇上 , 也不要慌 。
该反击就反击 , 该拒绝就拒绝 。 不贪 , 不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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