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一人死亡,肇事司机无证驾驶、逃逸,竟让儿子顶替
6月15日
采访人员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
在2020年4月30日
发生的一起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
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发现
此事故双方司机都属无证驾驶
而轿车司机的儿子为了顶替父亲
最初竟谎称自己是驾驶员
在交警反复做工作后
父子二人才如实供述
驾车肇事和顶替行为
文章图片
轿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现场
2020年4月30日 , 当事人黄某东(男 , 56岁)驾驶一辆小轿车 , 沿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 14时许 , 车辆行至28公里+400米丁字路口时 , 适遇陈某育(男 , 74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 , 在路口由西往东向左转弯 。 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 陈某育在事故中受伤 , 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
事故发生后 , 黄某东乘坐120急救车送陈某育到医院抢救 , 其儿子黄某章来到现场自称驾驶员 , 配合民警进行调查 。 随着调查的深入 , 越来越多证据显示黄某章不是肇事司机 。 海口公安交警向黄某东父子反复宣传有关法律规定 , 讲清其中利害关系 , 5月12日 , 黄某东和黄某章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驾车肇事和顶替行为 。
【两车相撞一人死亡,肇事司机无证驾驶、逃逸,竟让儿子顶替】海口公安交警在调查中发现 , 黄某东、陈某育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两人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 都存在一定过错 , 黄某东肇事后逃逸 , 陈某育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 。 因此 ,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黄某东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 陈某育承担次要责任 。
据了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 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 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 应当标明位置 。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采访人员:王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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