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醉酒又“吃醋” ,报警谎称男友嫖娼打人

110 报警电话是宝贵的公共资源
是群众在危难时刻最先想到的“定心丸”
更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
救助危难时的依靠
现实中 , 总有些人罔顾法律法规
肆意拨打 110 谎报警情
非法占用公共资源
近日 , 深圳市罗湖警方就接到这样一宗警情

深圳一女子醉酒又“吃醋” ,报警谎称男友嫖娼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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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 一名女子报警称:在罗湖区某小区 6 栋一房间内 , 有男子“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 接报后 , 东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 , 在该房间内发现一名 49 岁的男子邓某 , 然而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 , 却并未发现警情中描述的情况 , 邓某也是一头雾水 。
据邓某讲:5 月 1 日晚 , 他和 35 岁的女友许某先后去两间酒吧喝酒 , 许某先行离开后 , 他也回到家中休息 , 并没有“嫖娼打人” 。 民警将报警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 。
原来 , 报警人就是邓某的女友许某 。 5 月 1 日晚 , 两人一起在福田区某酒吧喝酒 , 后又到罗湖区邓某朋友开的酒吧喝酒 。 在该酒吧内 , 有几名女工作人员向邓某推销酒水 , 许某看到后顿时“吃醋” , 感到很生气 , 就先行离开了酒吧 , 过了一会儿她仍然觉得气愤难平 , 就拨打 110 谎报警情称有人嫖娼不给钱还打人 。
民警询问邓某时 , 她一直以醉酒后丧失理智为借口进行辩解 , 但作为一个精神健全的成年人 , 饮酒不是排解情绪的唯一途径 , 更不是违反法律的借口 。 目前 , 许某已被罗湖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 的处罚 。
罗湖警方提醒市民:遇到感情纠纷时要理智处理 , 切忌采取极端方式 , 喝酒并不是 “救命稻草”和不负责任的借口 , 酒后违法犯罪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此外 , 谎报警情、案情属于违法行为 , 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 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 , 甚至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 。 对于恶意骚扰 110、报假警、阻碍民警执法等行为 ,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
【深圳一女子醉酒又“吃醋” ,报警谎称男友嫖娼打人】采写 | 深圳晚报采访人员 伊宵鸿 通讯员 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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