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师胡适和江冬秀,为何包办婚姻能够相守一辈子?

胡适民国时期的风云人物,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学者,但他为什么接受一场包办婚姻,跟一个矮胖的小脚女人,认不得多少字的江冬秀白头偕老也算是时期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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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总常念他,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相亲,由分生深情,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是识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言对未婚妻的感情等同思乡之情,也因为未曾见过,母亲对未来儿媳的溢美之词,也令他抱有幻想,也许会日久生亲罢。所以他留美四年,都自视为有婚约之人,刻意不同异性交往,被视为''禁欲主义者”。胡适还宣称''吾国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比西方自由恋爱更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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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诚英江冬秀同归于尽的强悍,胡适要文人的面子,离婚再也不敢。六年平淡的婚姻生活后,胡适未忘韦莲司,也许是母亲去世再无顾忌,再遇曹诚英时,胡适终于鼓起离婚的勇气,但往日温顺的江冬秀拿起菜刀,砍断了他离开的勇气。他终是软弱而善良,徐志摩面对怀孕而又刚失去次子的张幼林,一点也不心软,但胡适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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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的相濡以沫,她相夫教子,成了贤妻良母。虽然精神上的差距仍然巨大,但岁月流转,胡适和江冬秀更多了一种亲情,难以割舍。他也曾只好把希望寄与他人,在他的眼中,两个才子佳人的结合是十分完美的,当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的证婚人。然而两个人的结局,又让胡适明白,王子和公主终于在一起了,也未必会幸福。对于离婚之事,更加不愿,愈发犹豫了。在一首《无心肝的月亮》诗中国,胡适引用了两句诗“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并在诗中以“月亮”自比,以此规劝痴情于他的徐芳将自己放下,他已经伤害了两个女子了,不忍再让痴心女孩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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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芳可见胡适和江冬秀的旧式婚姻,并非从头到尾都一直美好,如果他如徐志摩无情,若是江冬秀同朱安一样蜷缩在墙角,只希望做只蜗牛期待时间的奇迹,纵然不离婚,江冬秀也只保护了婚姻的壳而已。鲁迅对朱安其实也是抱着同情心的,也曾鼓励她识字读书。但朱安对学习没有兴趣,总是自卑自愿的,默默忍受。她和大先生基本上就无交流,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保姆。缠脚并不可怕,但是如果思想也被缠上了小脚,那么一辈子就不可能再有什么改变了。时代的悲剧固然不可避免,但胡适和江冬秀的白头偕老的故事告诉世人,努力争取,积极面对,坚决捍卫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活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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