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鉴|讨论俸禄与廉政问题时,不可忽略这个关键因素

俸禄作为古时官吏的薪给 , 是官吏供给所需、发挥治国理政职能的物质基础 。
俸禄制度关乎财政、税赋、廉政等各个方面 , 历史上有着以明朝为代表的采纳薄俸的朝代 , 也出现了宋朝那样的主张厚俸的朝代 。
历史上诸朝多以薄俸为长策
明朝官员俸禄以微薄著称 , 出现了一批清官廉吏 。据史书记载 , 洪武年间通政使曾秉正去职时 , 竟然“贫不能归 , 鬻其四岁女” 。吏部尚书刘崧 , “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 , 有田五十亩 。及贵 , 无所增益 。十年一布被 , 鼠伤 , 始易之 , 仍葺以衣其子” 。永乐时 , 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秦纮任官四十载 , “其妻菜羹麦饭常不饱……及卒 , 家无余资 。未几 , 子孙有贫乏不能存者 。”上述例子也说明了俸禄过低则官员基本所需不保 , 有悖于官之为官的显赫与殊荣 。
史鉴|讨论俸禄与廉政问题时,不可忽略这个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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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几十年辍政不朝 , 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主要得益于强大的官僚集团 。历代皇帝都深感于官吏的重要价值 , 在薄俸政策背景下 , 对于官吏法定俸禄外的非法收入 , 如常例、家伙、耗羡等往往采取默认态度 , 并通过养廉银、养廉地、恩俸、赏赐等合乎法令的方式补充薄俸的不足 。
这样 , 官员的收入构成就由法定俸禄、默认的习惯收入、法定补充三部分组成 。官吏的收入不仅仅限于法定的俸禄 , 出现了法外支俸的现象 , 使得法定的俸禄制度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
针对薄俸采取的补救措施 ,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薄俸带来的问题 , 但并没有改变俸禄不足的局面 。官场出现“大官贪污以求富 , 小官贪污以救贫”的现象 。俸薄的官吏希求通过各种手段满足物质上的欲望 , 在默认的权利外寻求更大的刺激与满足 。
明初统治者力图以重典治吏 , 严刑惩贪 , 然人人不畏其法 , 仍继踵而为非 , 其原因就在于法定俸禄遭受制度性的破坏 , 纲纪废弛 。官员供给在法定范围得不到满足 , 贪欲无限制 。
可见 , 薄俸虽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 , 轻徭薄赋 , 但官吏的基本所需得不到满足 , 不利于其发挥治国理政的才干 。相比于官吏的收入构成 , 薄俸也足以致贪 。
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总结薄俸的历史经验 , 主张厚俸论者颇多
厚俸以养廉 , 从总体上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法定的厚禄中 , 官员的基本需求在法定范围内得到了满足 , 无疑可以抑制其追求法定范围以外的贪掠 , 从总体看有助于官吏廉洁自律 。
比如 , 汉代两位大臣张敞和萧望之根据“仓廪实而知礼节 , 衣食足而知荣辱”提出“今小吏俸率不足 , 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 , 虽欲洁身为廉 , 其势不能 。请以什率增天下吏俸” 。汉宣帝采纳此建议 , 诏令增俸 , 改善了汉初的薄俸状态 。其结果提高了官吏的积极性 , 增强了官吏的廉政意识 。清正廉洁之官大量涌现 , 史称“汉世良吏 , 于斯为盛” 。但是厚俸以养廉不能绝对化 。
宋朝是为数不多践行厚俸政策的王朝 。王安石作为改革派的代表人物强调吏禄既厚 , 则人知自重 , 不敢犯法 , 从而达到省刑之效 。厚俸给予官吏在合法的范围内利益的某种满足 , 使其安于职守 , 不作法律外的诉求 。
然而人欲往往是不断增长的 , 正所谓欲壑难填 , 官吏尽管取得了法律内的优厚待遇 , 却也仍然会追求法律外的更多利益上的满足 。厚禄在满足官员基本需求的同时并不能满足官员的贪欲 。
就连赞成厚俸的赵翼也认为俸禄过厚其弊端不可忽视 。他说 , “究于国计易耗 。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 , 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 , 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 。冗官冗费致使支出庞大 , 加大了财政压力 , 加重了税赋负担 , 百姓不堪其苦 。
可见 , 厚俸虽有利于官吏积极发挥职能、自重自律 , 但也会造成庞大的财政支出 , 加重百姓负担 。较之官吏的贪欲 , 厚禄并不足以养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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