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小时候嘲笑孔乙己,没想到慢慢的自己活成了孔乙己

引言:
作为世界十大文豪之一,鲁迅的一生都过得如同他书中人物那般丰富与精彩。提起鲁迅先生,很多人的脑海里会浮现他为了拯救国人脱离苦海、弃医从文、以笔为矛的文学斗士的形象。他的外表是冷峻且严肃的,可内心却是幽默、有趣和火热的。
鲁迅先生将笔下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使他们既有现实生活的平凡与真实,又具备文学世界的理想与不凡。《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发表在《新青年》的具有讽刺意味的短篇白话小说。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直抓人心,带着读者穿越回那个读书人被歧视、敷衍对待的旧社会。
 慢慢|小时候嘲笑孔乙己,没想到慢慢的自己活成了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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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被收录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都曾详细地学过这篇文章,并分析过其中重要的语句或词语。不过,那时大家的年龄还比较小,没有接受现实社会的击打与洗礼,根本无法体会成年人的无奈与悲哀。
许多读者在成年后发出这样的感叹:“小时候嘲笑孔乙己,没想到慢慢的变成了孔乙己,年少不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书中人”为何读者们会说出如此悲哀与深沉的话呢?他们成为的究竟是小说中的孔乙己还是那群鄙夷孔乙己的人呢?
慢慢|小时候嘲笑孔乙己,没想到慢慢的自己活成了孔乙己】一、孔乙己是何许人也
孔乙己,姓孔,是一个参加科举考试落榜的穷书生。书中并未提到他的真名,“孔乙己”这个名字的出处是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小说中的“我”是酒馆里的小伙计,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孔乙己这位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在旧时代的处境与遭遇。
故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现在看来,它不仅是为客人提供美酒与吃食之地,更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里面聚集着三六九等人,阶级分化明显,阶级高的人有与生俱来的高贵感,而处于底层的人就只能受人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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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衣”与“长衫”是区分阶级的重要标志。“短衣帮”若想要喝口小酒、吃下酒菜,只能站在店外;而穿长衫的“上层人士”则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店里的桌子上享受美食、与人谈笑。
然而,在所有“长衫人士”里,有一人特别突兀,那便是孔乙己,他是店里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却只能站着喝酒的客人。很显然,孔乙己的经济状况潦倒,无法承受坐着喝酒的待遇,可他却强烈鄙夷那些粗俗、没有文化的短衣帮,就专门穿着一袭长衫来突显自己的独特性。
在物质生活里,孔乙己或许已经穷困潦倒,可在精神世界里,他认为自己就是要比普通人高出一截。这种清高的想法与普罗大众格格不入,客人们都在嘲笑这位故作清高、虚伪做作的穷文人。
以孔乙己的学识与才华,即便考不上秀才,却也可以凭借出众的能力给人写字、抄书,这至少是一份体面的营生,绝对可以让自己衣食无忧。可他为人好吃懒做,还带有旧时代读书人身上迂腐、古板的特点,导致自己过了大半辈子还是一事无成,成为酒馆内客人取笑与挖苦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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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窃书≠偷书
小说里描写了两次有关孔乙己窃书的片段。当短衣帮故意高声嚷嚷“你一定又偷了什么东西!”的时候,孔乙己愤怒地反驳:“你凭什么玷污人家的清白……窃书不算偷书,这是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由此可知,孔乙己确实未经何家人的许可便拿了他们的书。在孔乙己的认知里,“窃”与“偷”是不同的。“窃”和“偷”都是动词,可“窃”的后面可以跟名词,表示窃取某种财产或物品;而“偷”这个字的后面则不能跟宾语,且它在古书里的释义是“行不正当的苟且之事。”
面对短衣帮的嘲讽,孔乙己青筋暴起,他无法认同短衣帮指责他偷东西的言论。在他看来,书并不是简单用金钱衡量的“东西”,而是一种超越一切“东西”的具有永恒价值的精神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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