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家庭的建立,亲缘的扩延,生命的繁衍,都是在婚嫁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所有做父母的来说,子女的婚嫁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每位年轻的人来说,婚嫁标志成家立业开始。为了办好这一件大事,不知多少人为之劳累一生,竭尽精力,因为这不仅仅是单纯的男女结合问题,而是涉及到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其中最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便是民间习俗。
浒山历史长,移民多,婚嫁的形式和内容比较丰富,在20世纪上半叶以前,一般男女在十五六岁开始就有人通过父母说媒,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正式结为夫妻。当然,除了正常的媒人撮合,父母做主,双方同意,男婚女嫁以外,还会出现一些不同形式的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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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亲联姻,常常指平辈表亲之间的联姻,包括姨表亲和姑表亲。
在清代小说《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薛宝钗之间属姨表亲,也即双方都是母系表亲;贾宝玉与林黛玉属姑表亲,也即其中一方是父系表亲。
堂亲也即兄弟的异性子女一般不允许结婚。
这种表亲联姻,亲上加亲的婚姻,主要基于两家父母的意向,当然也要参考一下子女的意愿。
由于亲上加亲的男女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有些还是青梅竹马,加之两家父母容易沟通,所以比较流行,一直延续到1980年国家颁布新的《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的旁亲血亲结婚”。
当时的浒山民间,曾有“表姐妹当老宁(指老婆),亲眷省两份”的说法。
调包亲,即两家的兄妹或姐弟互相调换,分别组成两对夫妻。
这种婚嫁形式可以省去不少费用,所以多见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
然而,调包亲既属于正常的男婚女嫁范围,又符合相关法律,在民间至今仍有出现。
【 早年间|浒山早年间的婚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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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为婚,这种现象常常发生在两位情投意合的好朋友之间,两家为了延续深情厚谊,在自己的孩子出生之前,替他们的未来承诺作主。
如果出生后的孩子是同性,结拜为兄弟或姐妹,如果出生后的孩子是异性,则结为夫妻。
其尽管没有表亲联姻那么普遍,但确实存在,由于当事男女从小开始交往,有的还真具有笃深的感情。
不过,世态的变化难以预料,弄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这样或那样的心理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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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婚男嫁,一般的婚嫁是女方嫁到男方,夫妻婚后在男方家一起生活,而女婚男嫁正好相反,是男方婚后去女方家一起过夫妻生活。
这种婚姻分进舍和拜进两类。
如果女方家没有儿子,父母为了养老和延续香火,往往招一位比较满意的女婿进门当儿子,这就是进舍,别的地区也叫入赘或倒插门。
进舍的女婿可以继承女方父母的财产,但同时必须承担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进舍女婿的子女,原则上沿女方姓氏,并经族长同意后进入宗祠,但也有姓男方姓的。
如果婚后男方不幸死亡,儿媳妇又不肯外嫁,愿意留在公婆身边尽孝,也可以招一男子再婚,继续维持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继承财产,这种情况叫拜进。上门到女方的男子叫垫儿子,其子女的姓氏与进舍差不多。过去女婚男嫁后,男子的地位往往比较低下。当然,如果女子丧夫后,与小叔子再婚,其情况就不一样,毕竟还是一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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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婚分养女为媳和养男为婿两种,也即向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困难家庭要一个女儿或儿子,从小抚养,成年后与自己的异性子女结为夫妻。相比之下,前者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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