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病不可违背的七大法则( 六 )


【中医治病不可违背的七大法则】“远” , 避之谓;前者之“温” 。 指药物之温 , 后者之“温” 。 指气候之温:就是说用温性药时 , 当避其气候之温:余者与此同义 。 2.因地制宜(1)溉念:根据不同地理环境特点 , 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 就叫因地制宜 。 (2)应用:不同的地理环境 , 由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 , 人的生理活动和病变特点也有区别 , 所以治疗用药亦应有所差异:如我国西北地区 , 地势高而寒冷 , 其病多寒.治宜辛温;东南地区 , 地势低而温热 , 其病多热 , 治宜苦寒—说明地区不同 。 患病亦异 , 而治法亦当有别:即使相同的病证 , 治疗用药亦当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 , 例如 , 用麻黄、挂枝治疗外感风寒证 , 在西北严寒地区 , 药量可以稍重 , 而在东南温热地区 , 药量就应稍轻、此外 , 某些地区还有地方病 , 治疗时也应加以注意 。 3.因人制宜(1)概念: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 , 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 叫做因人制宜 。 (2)应用:在治疗时不能孤立地看待疾病 , 而要看到病人的整体情况.如:①年龄:年龄不同 , 生理机能及病变特点亦不同 , 老年人气血衰少 , 上机减退 , 患病多虚证或正虚邪实 , 治疗时 , 虚证宜补 , 而邪实须攻者亦应注意配方用药 , 以免损伤正气:小儿生机旺盛 , 但气血末亢.脏腑娇嫩 , 且婴幼儿生活不能自理 , 多病饥饱不匀 , 寒温失调 , 故治疗小儿 , 当慎用峻剂和补剂 。 一般用药剂量 , 亦必须根据年龄加以区别 。 ②性别:男女性别不同 , 各有其生理特点 , 特别是对妇女有经期、怀孕、产后等情况 , 治疗用药尤须加以考虑 。 如妊娠期 , 禁用或慎用峻下、破血、滑利、走窜伤胎或有毒药物.产后又应考虑气血亏虚及恶露情况等 。 ③体质:在体质方面 , 由于每个人的先天禀赋和后天调养不同 , 个体素质不仅有强弱之分 , 而且还有偏寒偏热以及素有某种慢性疾病等不同情况 , 所以虽患同一疾病 , 治疗用药亦当有所区别 。 如 , 阳旺之躯慎用温热 , 阴盛之体慎用寒凉 。 其他如患者的职业、工作条件等也与某些疾病的发生有关 , 在诊治时也应该注意 。 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治疗原则 , 充分体现了中医治疗疾病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在实际应用上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 必须全面地看问题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文源:医品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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