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珺亚太医药网|这些要求值得关注!亚太医药网,网售处方药新规拟出台( 二 )


(四)建立并实施配送质量管理制度 。
有四种情形之一的 , 第三方平台应当禁止展示相关药品的信息 , 按规定公示 , 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必要时协助召回或者追回所销售的药品: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药品撤市、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决定的;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有人公布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者要求召回的;
(三)药品经营企业要求追回药品的;
(四)发现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 。
有三种情形之一的 , 第三方平台还应当立即停止提供药品网络交易服务:
(一)发现销售违禁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的;
(二)发现药品网络销售者不具备药品网络销售资质的;
(三)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同时 , 《意见稿》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检查制度 , 对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 , 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 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制止 , 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第三方平台应当保存药品展示信息、交易记录、销售凭证、评价与投诉举报信息 。 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 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 。
佳珺亚太医药网|这些要求值得关注!亚太医药网,网售处方药新规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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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互联网+”发展迅猛 , 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 但新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 鉴于药品网络销售的虚拟性、隐蔽性、跨地域特点 , 对无资质的主体违法售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学服务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 难以处罚 ,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会对药品网络销售做出了相关约束规范 。
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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