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12月起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横琴依法执业

央广网珠海11月15日消息(采访人员郭翔宇)采访人员从珠海市获悉,《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经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
据悉,本次立法是珠海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规划纲要和建设方案赋予横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体实践,从促进人员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角度,减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执业壁垒,拓宽其执业渠道,为相关改革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为实现大湾区旅游业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
其中,《规定》明确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范围 。法规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是指持有香港有效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香港居民,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 。同时,又规定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为港澳导游及领队以外的其他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为更多旅游从业人员依法进入横琴新区执业预留制度接口 。
【横琴|12月起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在横琴依法执业】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备案条件和执业程序 。法规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游服务;符合条件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以向横琴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换发横琴新区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持证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应当接受横琴新区旅行社的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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