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险资重磅利好!监管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 解锁行业限制

财联社(上海 , 采访人员 丁艳 潘婷)讯 , 今日 , 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迎来重大利好 。
11月13日 , 为规范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行为 , 加大保险资金对各类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 ,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
此次政策最大的看点是 , 取消了之前对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 , 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 , 扩大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 。 并且建立了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 , 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三年内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受过重大处罚、发生重大违约、核心人员大量流失等十类情形的企业 。
同时 , 文件允许和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 这意味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初创公司 , 变相扩大了投资对象 , 打开了保险行业股权投资的盈利空间 , 对行业而言是利好 。
据多位业内人士对财联社采访人员表示 , 此文是承接7月份国务院取消保险资金财务限制的表态 , 现在以具体文件落实 , 与监管近两年的思路和措施一脉相承 , 这对险资来说是利好 , 极大地放宽了险资财务投资的范围 。 但因险资投资周期长 , 短期在实操中不会有特别明显的体现 。
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
《通知》共计十条 , 核心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 , 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 , 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 其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该企业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 。 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 可以运用自有资金和与投资资产期限相匹配的责任准备金 。
一位大型上市险企投资部负责人对财联社采访人员表示 , “放开险资财务股权投资行业限制与监管近两年的思路和措施一脉相承 , 一是要引导资金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二是要求保险公司真正履行主体责任 , 不断提高自己的投资管理能力 。 客观地说 , 在市场利率长期低迷的情况下 , 长期股权投资有利于资产负债匹配 。 ”
同时 , 一位大型上市险企权益和宏观配置人士指出 , “放开险资财务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是承接7月份国务院取消保险资金财务限制的表态 , 现在以具体文件落实 。 这对险资来说是利好 , 极大地放宽了险资财务投资的范围 。 ”
方正证券非银分析师李鑫亦认为 , “该项文件取消了之前对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 , 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 , 扩大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 。 ”
“同时 , 由于文件允许和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 这意味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初创公司 , 即变相扩大了投资对象 。 ”李鑫表示 , “总的来说 , 此次放宽财务投资对象 , 打开了保险行业股权投资的盈利空间 , 对行业而言是利好 。 ”
一位中型寿险公司权益投资人士坦言 , “很多以前我们不能看的诸如制造业、科技行业的项目 , 现在都可以考虑了 , 但是因为投资周期很长 , 短期在实际操作上肯定没那么快 , 预计会在一到两年之内起效果 。 ”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明确财务性股权投资的概念 , 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所投资企业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 , 即为财务性股权投资;其次 , 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 , 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 , 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 。
同时 , 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 , 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十类情形的企业 , 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明确资金性质要求 , 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和责任准备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