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美国大选为什么绝不可能再翻盘了

美国大选不可能翻盘的原因是:美国的选举制度本质上是一个多中心、地方化的制度 。本次美国大选为什么绝不可能再翻盘了
很多人根本不了解 , 美国大选的计票机制 , 是各州自行决定的 , 而且都是立法规定的(绝大部分还是州宪法规定) 。 首先这些机制经过长年检验 , 基本上是合理的 , 大规模舞弊可能性为零 。 其次 , 就算它有不合理 , 有可能舞弊(尤其在只差了几千票的州 , 理论上 , 只要存在小规模舞弊 , 就能改变结果) , 短时间也根本不可能改变计票方法 , 因为改变就必须重新立法 。 而就算改变了立法 , 也不可能追溯以往 。有人嚷嚷说川普可能打官司到最高法院 。 2000年戈尔和布什的计票官司 , 的确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 但是你们知道这个官司的真正内容是什么吗?并不是决定谁赢了票选 , 而是决定还要不要继续”重新点票” 。 (初次计票结果 , 戈尔只输了一千多票 。 根据州法律 , 自动开始重点 , 结果戈尔只输了300多票 。 按法律这已经是最后结果 , 但戈尔打官司 , 要求再重点 , 结果州里又重点一次 , 戈尔输了500多票 。 还不服 , 接着打官司要求重点 , 州最高法院居然又同意了 。 但是州政府不同意 , 把官司打倒了联邦最高法院 , 要求推翻州最高法院的判决 。 )通俗点说:最高法院根本没有试图决定谁赢得佛罗里达 , 而是决定了“你们佛罗里达点了三次票 , 已经够了 , 别再没完没了地点票了!”因此 , 虽然目前川普在联邦最高法院有6:3的党派优势 , 那又有什么用???顶多是打官司到最高法院 , 要求在某些州重新点票等程序问题 。 也就是说 , 最高法院顶多在程序问题上 , 对州选举指手画脚一下 。 它无权改变州票选的结果 , 更没有权利宣布州票选是有效还是无效 。即使在程序上 , 一些硬性指标 , 也是最高法院不能置喙的 。 例如:各州在截止日之前(12月8日) , 都必须出经过认证的正式票选结果 。 一旦截止日到了 , 票选结果你出也得出 , 不出也得出 。 所以 , 就算川普死缠烂打 , 不停打官司 , 也不可能把票选结果拖到各州截止日之后 。这就顺便再科普一下美国票选结果究竟是怎么决定的?前两天 , 美联社宣布拜登胜选 , 很多川粉就不服 , 说美联社无权宣布胜选 。 这话是对的 。 那么实际上谁有权宣布胜选呢?实际上就是:在选举人团投票日(12月14日)之前 , 程序上说 , 谁也没有胜选 , 因为美国总统选举的最终结果 , 是选举人团投票决定的 。但是 , 这个选举人团投票 , 又是在各州自己进行的 。 并没有一个全国大会之类的统一投票活动 。 而各州选举人团投票 , 又并不是真正的投票 , 只是一个走过场 。 因为所有州的法律都规定了(绝大部分是州宪法 , 小部分是州选举法) , 选举人团的投票 , 必须遵照州普选的认证票选结果来进行 。 换句话说 , 选举人团就是一个在州投票结果上画圈的角色 。倒推下去就得出结论:只要州票选结果已经被州政府认证了 , 选举人团投票这个程序上是没有任何翻盘的可能的 。这就推到了最核心的一点:谁认证州的票选结果?答案是:层层上报制度 。 各个郡认证自己的票选结果 , 上报到州务卿(有3个州没有州务卿 , 程序略有不同 , 但实质无差) , 州务卿再认证总的结果 。就算州务卿不满意票选结果 , 他也不能直接改 。 他只能打回到各郡县去 , 让郡里修改 。也就是说 , 要想改变某个州的票选认证结果 , 光搞定州长是没用的 , 还要搞定州务卿 。 但是搞定州务卿还没用 , 还要搞定各个郡县的票选认证办公室 。现在最精彩的部分来了:所有这些需要搞定的人 , 几乎都是独立竞选的地方政务官 。他们是不对所谓上级——无论州长、总统、党派领袖、联邦选举委员会、最高法院——所有这些名头赫赫的高层权力机构 , 其实对这些地方政务官都没有任何任免权限 。以州务卿为例 , 他不但不对总统负责 , 甚至也不对州长负责 。 全美51个州(含DC) , 只有12个州务卿是州长任命的 。 其他各州的州务卿(或相应职务官员)都是独立参选的 , 甚至有可能和州长都不是一个党派的 。而各个郡县的郡县长当然也是地方直选的 。 其郡县选举委员会那就更复杂 , 各有一套自己的组成方法和工作程序 。这些地方政务官会有任何动机替任何政客搽屁股吗?替你搽了屁股 , 他能有任何好处吗?而如果他做任何一点出格的事情 , 被抓包 , 他就会身败名裂甚至坐牢 。所以政客可以天天在推特上大骂“选举不公” , 但是这些地方政务官 , 他会在乎你寻死觅活吗?他们该干嘛还是干嘛 , 会把票选认证按照程序一步一步推进 。 各州票选结果认证之后 , 白宫再哭爹叫娘喊破天 , 也是没有一丝一毫作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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