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 )


问: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 , 有哪些创新?
答:一是完善退役前的教育培训 。 军人退役前 , 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 , 组织参加有关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 二是完善教育优惠政策 。 高等学校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就学的学生 , 退役后在入学、复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 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规定国家依托相关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
问:在哪些方面加大了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答:一是加强就业支持 。 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时 , 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 。 二是拓宽就业渠道 。 要求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 , 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 三是加大创业支持力度 。 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 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 , 可以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有关融资优惠政策 。
问:在加大优待和褒扬力度方面 , 有哪些具体体现?
答:一是明确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 。 政府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 , 结合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 二是合理确定优待范围 。 在社会保险、住房、医疗、交通、文化和旅游、帮扶援助等方面 , 对退役军人给予相应优待 。 三是强化荣誉激励 。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 ,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 , 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 , 退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 参战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 , 名录和事迹编入地方志 。
问:如何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
答:一是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 ,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 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保密教育管理 。 退役军人违法犯罪的 , 由省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相关待遇 。 三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 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 , 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依法提供必要的帮助 。 四是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 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 纳入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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